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就《关于修改〈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10-14 23:24:57 来源: 商务部
打印 保存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形成《关于修改〈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传真:010-85093284

电子邮件:fuming@mofcom.gov.cn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18日。

附件:关于修改《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征求意见稿).wps

商务部消费促进司 

2025年9月19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