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12日我厅联合省财政厅共同组织召开了项目专家评审会,对通过初审和复审的7个加工贸易园区项目进行了评审。经审核,以项目投资总额、专家打分作为指标测算,两项指标各占比60%和40%,且最终确定的支持金额均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30%。
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如对公示内容有疑问,请于公示之日起5日内向省商务厅对外贸易处反馈。
附件:1.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项目审核汇总表(园区建设)
2.加工贸易园区项目支持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