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促进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通知要求,10-12月间,我厅联合专业审计机构对两批次37家申报企业材料进行了初审和复审。经审核,共有26家企业的申报材料符合项目申报指南要求。
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如对公示内容有疑问,请于公示之日起5日内向省商务厅对外贸易处反馈。
联系人:姚晓冬 电话:029-63913907
附件: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外贸项目审核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