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特许人终止特许经营业务,应依法办理备案撤销。但特许人在终止特许经营行为一定时期后再次从事特许经营活动时,应当真实披露其终止特许经营行为的期间和原因,否则应视为隐瞒信息。
特许人申请撤销备案时应该提交撤销备案申请,并说明撤销备案的理由及其相应的证明文件。
根据《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已完成备案的特许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备案机关可以撤销备案,并在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予以公告:
(1)特许人注销工商登记,或因特许人违法经营,被主管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
(2)备案机关收到司法机关因为被特许人违法经营而作出的关于撤销备案的司法建议书;
(3)特许人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造成重大影响的;
(4)特许人申请撤销备案并经备案机关同意的;
(5)其他需要撤销备案的情况。
被特许人信息增加,属于《条例》第十九条、《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年报范畴。特许人应该根据《条例》、《办法》的有关要求,在每年的3月31日之前将其上一年度订立特许经营合同的情况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而无须实时提交。
如新增品牌与之前的备案品牌属同一类别、同一经营性质,则属于《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经营资源信息变更,应当自变化之日起30内向商务主管部门申请变更;如新增品牌与之前的备案品牌不属同一类别或用于其他经营性质业务的,则属于增加特许体系,应按照备案程序申请办理新增品牌备案。
根据《办法》第八条规定,特许人的以下备案信息发生变化应当自变化之日起30日内向备案机关申请变更:
(1)特许人的工商登记信息;
(2)经营资源信息;
(3)中国境内全部被特许人的店铺分布情况。
不属于。手机等数码产品全国一盘棋,统一标准、统一时间启动,各地不得抢跑。
2025年将继续推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对个人消费者交售用于报废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新车的,给予以旧换新补贴;对交售用于报废的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新车的,可适当加大补贴力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由有关部门指导各地区结合实际合理制定。
2025年将继续积极支持家装消费品换新。加大对个人消费者在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过程中购置所用物品和材料的补贴力度,积极促进智能家居消费等。目前等商务部政策(补贴品类、标准、限额和实施方式)出台后,我厅将进一步明确实施方案或细则,指导各地(市)商务主管部门加紧落实。
1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明确:
实施手机等数码产品购新补贴。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等3类数码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
目前等商务部政策出台后,我厅将进一步明确实施方案或细则,指导各地(市)商务主管部门加紧落实。
1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明确:
加力支持家电产品以旧换新。继续支持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将微波炉、净水器、洗碗机、电饭煲等4类家电产品纳入补贴范围。个人消费者购买上述12类家电中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20%。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空调产品最多可补贴3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2024年已享受某类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2025年购买同类家电产品可继续享受补贴。
目前等商务部政策出台后,我厅将进一步明确实施方案或细则,指导各地(市)商务主管部门加紧落实。
1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明确:
完善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标准。个人消费者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乘用车并购买乘用车新车的,给予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支持,购买新能源乘用车单台补贴最高不超过1.5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单台补贴最高不超过1.3万元。个人消费者按本通知标准申请补贴,转让的既有乘用车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时间最迟不得晚于本通知公布之日。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由各地区按照本通知要求并结合实际合理制定。
目前等商务部政策出台后,我厅将进一步明确实施方案或细则,指导各地(市)商务主管部门加紧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