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商发〔2024〕12号
各设区市(区)招商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落实好《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以制造业为重点扩大利用外资若干措施和培育引进外向型产业若干措施的通知》(陕政办发〔2023〕20号)相关精神,推动激励政策落地见效,不断扩大我省制造业利用外资和引进外向型产业发展规模,现制定省级招商引资专项资金《2024年陕西省以制造业为重点扩大利用外资投资奖励资金申报指南》和《2024年陕西省关于引进外向型企业专项奖补资金申报指南》,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商务厅 陕西省财政厅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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