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省级商贸流通专项资金支持会展业发展项目的公示
根据陕西省商务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省级商贸流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陕商发〔2024〕39号)(以下简称《申报指南》)要求,经各市商务、财政部门联合评审申报,省商务厅分管业务处室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核查,并经厅长办公会审议,拟确定2024年省级商贸流通专项资金支持会展业发展项目(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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