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驻省工信厅纪检监察组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部分章节内容,学习中省相关制度办法,研究贯彻落实意见。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刘卫阳主持会议。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第四章“中央八项规定是改进作风的切入口和动员令,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并相互交流心得。大家一致认为,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维护党的纪律的重要职责,必须勇做自我革命的表率和遵规守纪的标杆,在任何时候都必须坚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不断强化作风建设,做到心中有纪、行动守纪,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始终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自身廉。
会议进一步深化“三化”建设年行动成效,传达学习《关于严禁纪检监察干部违规饮酒的规定》《纪检监察干部违规饮酒案例通报(第1期)》,并强调,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结合融合,与开展“三化”建设年行动、持续纠“四风”树新风、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工作统筹推进,认真履行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做到监督职责再强化、监督效果再提升,不断推动派驻监督工作再上台阶。
会议还学习了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关于节庆活动、展会活动、论坛活动等相关管理办法以及《陕西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内容,为服务保障日常监督和审查调查工作实际需要,提升全组干部队伍能力奠定坚实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