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示范步行街(商圈)创建工作的通知》精神,依据商务部制定的《全国示范步行街(商圈)创建工作规范》,对照《全国示范步行街(商圈)复核评价指标》,经自评复核初审,拟对列入全国首批示范步行街的西安大唐不夜城以“优秀”等次,推荐参加全国示范步行街复核评估,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至2025年7月30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不同意见的,可向省商务厅(联系电话:029-63913881)提出异议,并提供详实的书面举证材料。
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示范步行街(商圈)创建工作的通知》精神,依据商务部制定的《全国示范步行街(商圈)创建工作规范》,对照《全国示范步行街(商圈)复核评价指标》,经自评复核初审,拟对列入全国首批示范步行街的西安大唐不夜城以“优秀”等次,推荐参加全国示范步行街复核评估,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至2025年7月30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不同意见的,可向省商务厅(联系电话:029-63913881)提出异议,并提供详实的书面举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