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秩序,严厉打击非法回收、拆解、拼装、倒卖等行为,结合全省报废机动车非法回收拆解专项整治行动,现面向社会公布违法违规线索举报电话。
举报电话:
陕西省商务厅举报电话:029-63913873
西安市商务局举报电话:029-67096509
宝鸡市商务局举报电话:0917-3260744
咸阳市商务局举报电话:029-33824520
铜川市商务局举报电话:0919-3785764
渭南市商务局举报电话:0913-2933620
延安市商务局举报电话:0911-7091134
榆林市商务局举报电话:0912-3891921
汉中市商务局举报电话:0916-2685525
安康市商务局举报电话:0915-3203152
商洛市商务局举报电话:0914-2312837
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举报电话:029-87031020
受理时间:工作日14:30至17:30。
举报范围:
1.未取得资质认定,擅自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
2.出租、出借、买卖或伪造、变造《资质认定书》;
3.资质企业违规开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4.违规出售、翻新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等零部件;
5.在回收拆解过程中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6.将废旧动力电池交售给回收服务网点或综合利用企业以外的组织或个人;
7.明知或应知回收的机动车为赃物,未向公安机关报告,擅自拆解;
8.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报废机动车注销登记;
9.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承修报废机动车;
10.其他违反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举报提示:
请如实提供线索发生时间、地点、涉事主体,可附照片、视频等佐证材料;提倡实名举报,留下联系方式便于核实。严禁捏造事实、诬告陷害。
我们将严格保护举报人信息。对打击报复、泄露举报人信息以及恶意虚假举报的,依法依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0月31日。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监督举报。
陕西省商务厅
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