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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EP对亚洲供应链的影响:兼论“中国加一”策略
时间:2022-08-10
来源:《亚太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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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摘要: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RCEP) 的实施将巩固该地区任务合作式的供应链网络。RCEP确立了一致的原产地规则,相较其他自由贸易协定更加灵活和包容,可能会加速希望改进“准时制”模式的制造商采用“中国加一”策略。RCEP 提供了两个补偿“准时制”不足的潜在方案:一是通过区域内转移扩大供应商的范围;二是促成区域供应链的数字一体化。要辩证看待由 RCEP 带来的区域内转移和分化,继续提升中国作为亚洲区域供应与消费中心的地位。

        关键词:RCEP 亚洲供应链 准时制 “中国加一”

        中图分类号:F74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052(2022) 03-0019-08

        作者简介:王中美,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世界经济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国际贸易投资规则、反垄断法

 

        全球供应链的产生和发展得益于很多条件:工业革命带来的大规模生产,交通运输设施改善带来的更广的贸易网络,信息技术革命带来的生产本身的解绑和碎片化 (WTO和IDE-JETRO,2011),等等。而20世纪90年代以后,亚洲供应链①的崛起被认为更多地受惠于信息技术革命,具有典型的任务合作式供应链特点,并逐渐形成区域工厂网络。这种高度分散又要求协调合作的供应链模式,对一体化机制的要求更高。因此,RCEP的达成,是对亚洲特殊供应链模式的响应,也会反过来影响亚洲供应链的变迁。

        一、任务合作式亚洲供应链

        (一)任务合作式亚洲供应链形成的动因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通信成本的大幅下降带来了彻底的任务分解,生产被切割成各个零部件、制造环节和服务流程,可以分散在全球成本更低的区域,又通过专业化程度的提高实现了更高的效率。Richard Baldwin 将这样的变化称为“第二次解绑”,对应于由工业革命带来的“第一次解绑”,即生产与消费的解绑(Baldwin,2006);也有将之称为任务贸易(Grossman 和 Rossi-Hansberg,2006)。全球生产意味着更复杂的生产工序和更高的相互依赖度,供应链的效率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联结的效率。这都助力了东亚供应链的形成和拓展。在进入 21世纪后,从日韩进一步向中国和东南亚扩展的亚洲供应链,呈现出为了寻求更低成本的高度碎片化。这反映了该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不一,特别是工资水平参差较为明显的情况,即使在一国范围内各区域的不平衡也是突出的。中国在 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以后,迅速加入亚洲供应链并彻底改变了其布局。中国展现的巨大供应能力完全响应了美欧市场的需求,并将生活消费品的价格降到从未有过的低点。1935年赤松要提出的“雁行理论”一定程度上解释了东亚的经济发展模式(Kojima,2000),作为“雁头”的日本在产业升级后,将低端产业转移至“四小龙”,再进一步转至中国、东盟等地。在21 世纪以后,任务分解后的产业转移变得更容易更零碎,并在近二十年更快地发生了,而且更小更弱的国家也可能加入(WTO和 IDE-JETRO, 2011)。正是由于发展阶段仍有差距,劳动力成本、土地成本及其他成本都有较大不同,使得区域内供应链进一步转移成为可能,逐渐发展出任务分工、分段参与、梯度受益的区域供应链,而且还有巨大的潜力和空间。

        (二)任务合作式亚洲供应链的潜力

         如前所述,最初东亚供应链的形成被认为应当归功于日本“头雁效应”(胡俊文,2000)。随着东亚供应链的进一步发展,东亚各国产业梯度差缩小,“雁行模式”不再清晰,产业间互补性减弱、产业竞争趋同,并向东南亚、南亚进一步拓展,逐渐形成了具有自身显著特点的分割化、垂直专业化和网络化生产模式(Chen, 1998)。得益于专业化分工形成的效率以及大规模协作形成的弹性,亚洲供应链具有更强的竞争性和合作性,各国之间的经济联系更为错综复杂,这种由任务合作形成的网络特点是北美和欧洲供应链所不具有的。这种供应链模式,能使得高度标准化的制造集中在亚洲。美国半导体行业协会和波士顿咨询的研究报告(BCG和SIA,2021)显示,全球近75%的芯片生产集中在日本、韩国及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如果统计这个地区的先进技术占比,那么这个数值更高。目前,全球领先的7纳米和5纳米节点100%都在以上地区生产。尽管美国和欧洲仍然掌握着设计和设备的上游,生产制造环节基本都在亚洲完成,例如材料、晶圆制作、装配、封装和测试服务等,显示为该区域内巨大的半导体贸易量。所以,近二十年里值得关注的是,在资本密集型产业上,亚洲已经形成的特殊优势和仍然具有的巨大潜力。

        从历史纵向看,20世纪80年代发展起来的全球供应链,最开始是从制造业分工开始,体现为高度的标准化。其在寻求降低生产成本的同时,不断向机械化与自动化发展,技术的变革以硬件创新为主。最近十年的趋势则越来越呈现出软件与硬件融合的趋势,软件的创新促进了制造的智能化,使得低成本的定制化成为可能。而能兼顾差异化与标准化,要求更成熟的生产制造能力,新进入者往往很难胜任这一任务。相较之下,亚洲已经具备升级换代的流水线、大批量的技术工人、现代工厂管理能力和上下游完备的区域内供应链,这就能解释为什么在新的趋势下,亚洲供应链的潜力更大。

        二、RCEP对亚洲供应链的响应与影响

        正是因为区域集聚和网络化生产提供的驱动力,尽管有着深刻的历史、语言、文化差异和地缘政治分歧,亚洲区域一体化的进程在过去几年仍飞速发展。根据亚洲开发银行(ADB的报告,所有在 2018—2019年生效的FTA都涉及亚洲国家,而在 2017年涉及亚洲国家的FTA比例仅占 38%。这一趋势仍在继续,2019年 8月至2020年10月生效的9项FTA 仍以亚洲国家为一半或全部的主角,包括韩国-中美洲 FTA、新加坡-欧盟FTA、日本-美国 FTA、越南-欧盟 FTA 等。这些区域一体化提供了新的贸易创造和转移,也使得经济联系复杂化和网络化进一步加深。在此背景下达成的RCEP,无疑是其中最具有影响力的一项。

        (一)RCEP原产地规则的包容性:与USMCA比较

        目前,RCEP是亚洲乃至世界最大的区域贸易协定(以 GDP总量衡量),尽管在此之前,东盟与其他成员国都有 FTA,但在整合以后,RCEP带来的区域融合效应仍然是巨大的。整合首先体现在一致的原产地规则上。RCEP的原产地规则与美墨加协定(USMCA)相比,具有很大的包容性。这是由于RCEP涵盖成员众多,且发展水平不均,原产地规则的弹性被认为利好于区域内贸易投资转移与一体化。

        1.RCEP原产地规则的标准较为宽松,以利于区域内供应链的拓展。RCEP 原产地规则的基础是税目变更(change of tariff classification, 简称 CTC)标准,税目变更标准中,农副产品最多适用的是“章改变”(HS 二位码变化),资源加工类或化工产品多适用“品目改变”(HS 四位码变化),金属制品、机械制造或精密仪器等以“子目改变”(HS 六位码变化) 为主。该协定又列出非原产材料的价值或重量占比不高于10%的情况下(第7条“微小含量”,de minimums rule),该商品仍可以获得原产地位。相较之下,尽管 USMCA 第 401条附录也采用了CTC标准,但在一些特定产品的原产地标准上要严格得多。例如,USMCA 对纺织品适用“纱线以进”标准,要求从纱线、纤维开始到布料的编制、成衣的形成,全过程都须在美、墨、加三国境内完成。

        2. 有许多产品兼采或单独适用区域内增值(regional value content,简称 RVC)方法,以契合本区域内中间品贸易比重大的特点。RVC方法允许多达 60%的用于生产商品的材料是来自 RCEP之外的非原产材料(区域内增值40% 即可),并且由于对角线累积法(diagonal communication),所有源自RCEP 的材料将不计入此阈值。这就意味着只要是区域内原材料的跨国采购,不管几进几出都不影响原产地的认定,这极大地便利了中间品贸易的开展。相对来说,USMCA第4.11 条也规定了区域内累积规定,但其标准更高,在使用交易价值法作为计算方法时,其(累积规则)确定的区域价值含量不低于60%,而在使用净成本法时,该区域价值含量不低于50%。

        3.RCEP原产地规则保留了各成员调整和扩大承诺的缓冲期。如累积规则的执行,RCEP 同时也规定,缔约方应当自本协定对所有签署国生效之日起开始审议该规则,应当考虑将累积的范围扩大到各缔约方内的所有生产和货物增值,除非另有协议,缔约方应当在五年内结束这一审议。而USMCA则没有此类规定。

        4.RCEP保留了就特定产品(往往是优势产品或特殊用途产品)成员之间捉对磋商的余地,该磋商结果仍须经所有成员同意。RCEP第3.14 条规定,缔约方和签署国应当应一缔约方的请求,就本章规定的特定产品的待遇进行磋商,并在三年内完成磋商,特定的产品待遇须经所有缔约方和签署国一致同意。而 USMCA中则明确规定,美国本土汽车制造业和纺织品应当受到保护,因此大幅提高了这两类产品的原产标准。如乘用车或者轻型卡车的区域价值含量要求为 66%,交易价值法估算为 76%;三年后要逐步提高区域价值含量要求为75%,交易价值法估算为85%。

        5.RCEP没有采纳USMCA在汽车等行业原产地规则中采用的贸易外标准。USMCA 规定,在原产地规则中享受零关税的汽车,其零部件的40%~45%必须要由时薪不低于16美元的工人生产。同时,第 4-B.7条规定了劳动价值含量标准(LVC),即要求乘用车劳动价值含量要达到 33%,其中高薪材料和制造费用不低于18%,还要求三年后这两个比例须分别达到40%和25%。将劳工标准强行纳入原产地规则中,是过去FTA中从未有过的做法,等于是人为抬高了区域内供应链的成本,也对冲了关税下降所带来的优惠,只有在北美供应链这样对美市场单向依赖度极高的情况下才能被接受。

        (二)RCEP对亚洲供应链的影响

        RCEP签署前后,全球各智库对其政治经济影响做了多方面的预测,普遍认为:通过包容性强又趋于一致的原产地规则,RCEP响应了亚洲供应链的特点,将促进区域内供应链的发展。首先,RCEP将提高区域内贸易规模。贸易扩大一方面来自实质性的关税减让承诺,另一方面来自宽松的原产地规则和更标准化、便利化的通关。依安联计算,RCEP 将使签署国之间的商品出口每年平均增加约 900 亿美元(占 2019 年区域内商品贸易的4%,全球商品贸易的 0.5%),从而激励企业将其供应链定位在本区域内(Hermes,2020)。其次,RCEP 将大幅提高区域内物流效率。依据RCEP要求,区域内正常货物可以在 48 小时内通关 (Cheong,2021)。在物流领域,这些变化预计将减少货物分拣和运送到预定目的地所需的时间,通过连接良好的供应商进行的国际端到端交付可能会比以前更快。供应链效率和绩效的提高也会在关键时候加强其弹性 (Cheong,2021)。再次,RCEP将进一步加深东亚与东南亚的生产网络。RCEP的最大成功在于创建了通用原产地证书,协调了RCEP成员国关于证书的信息要求和本地内容标准。这意味着来自任何成员国的零部件都将得到平等对待,从而显著提高协定优惠税率的利用率,有助于跨国公司更加灵活地进行产业布局,以投资带动 RCEP成员之间的贸易。同时,这也可能推动过去集中在东亚和东南亚的生产网络进一步向北亚、西亚、南亚拓展(张彦,2020),这符合其与欧洲更进一步联系并承接欧洲转移的趋势。最后,RCEP 将提升基于数据的未来供应链在亚洲的布局。尽管在第12章的数据跨境流动规定上,RCEP采纳了比 CPTPP 更弹性、相对也更低的标准,但是在电子商务的其他条款(如电子通关、电子签名及认证、免征关税、消费者保护等)上RCEP的规定极为详细。据谷歌、淡马锡和贝恩公司2020年11月发布的 《E-Conomy SEA 2020》,东南亚的数字市场覆盖该地区人口的70%,近年来有非常显著的突增(Google等2021)。

        三、RCEP会否促成亚洲供应链自中国向东盟转移

        (一)亚洲供应链“准时制”模式受到的挑战

        亚洲供应链分工合作模式的高效体现在“准时制”(Just-in-time, 简称 JIT) 的广泛采用。这是日本丰田制造工厂在20世纪70年代初期采用的方法,该方法通过将制造工人、工厂和系统加以最高效利用,以实现延迟最小化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Davies, 1989)。简单来说,就是在整个组织及其供应链中实现零库存,完全利用组织能力并使投资回报率最大化(Gil-Vilda 等,2021)。该系统在日本非常成功,被许多美国公司复制使用,特别是惠普(Ohno,1988)。JIT 的条件是中间品(或称在制品 work in progress)在全球范围内的运输和交付高度便利,它是亚洲供应链崛起的开端。值得注意的是,JIT 是建立在自由便利的互通互连基础上的,它试图消除生产中的浪费,降低库存成本与库存需求。也正因为零库存,JIT系统不能很好地应对需求和供应的突然变化(Jenkins,2021)。对于汽车和半导体等具有复杂的长价值链的产业而言,通过跨多个地区采购材料和运送中间品来实现成本优势,会面临巨大的地理性风险。在整个亚洲区域,能符合 JIT 条件又能以强大的市场规模控制 JIT 风险的国家只有中国。但 2017年以后,美国和中国之间紧张的贸易关系以及 2020年后新冠肺炎疫情的大流行,对 JIT 形成了巨大的挑战,特别是动摇了复杂价值链的组织基础。因此,又有人提出与JIT相对应的另一供应链管理模式“防范制”(Just-in -case,简称JIC)(Mckenzie,2020),即强调采购是为了保持健康的库存,避免原材料或在制品用完后导致生产减缓或停止。但 JIC 很难符合商业逻辑,也并不适合那些中小型企业采用。

        相对来说,JIT 是值得追求的,因为它旨在实现可持续的流程,拥有可靠的供应商和稳定的需求。只有在特殊情况下,能够应对突然的需求增长的 JIC才会被采纳。即使这样,对 JIT的改善,例如加入人工智能和算法的运用,或许仍是较 JIC 更务实的选择。首先,人工智能和机器学习用于快速和实时的预测和分析,对端到端供应链将产生广泛影响。利用大数据和自动化力量,企业将在可控性、执行效率、质量和盈利能力方面具有竞争优势。其次,数据的共享、物联网和供应链数字化集成,将实现更紧密的协作、更高的透明度与可预测性。还有一些专家和智库对 3D 打印技术在定制和弹性上具有的潜力寄予希望,认为也能解决 JIT 的不足 (Mckenzie,2020)。为修正当前 JIT 在供应链扰乱下已暴露出的不足,更多企业转向扩大备选供应关系和供应范围,即供应链多元化策略。但正如前文关于亚洲供应链特殊性的分析所展示的,任务合作式供应链在亚洲已经根深蒂固,其优势和能力都非其他区域所能替代。因此,在过去的数年间,已经发生的供应链多元化布局几乎仍局限在本区域内,最典型的是“中国加一”策略。

        (二)作为准时制补充的“中国加一”策略

        “中国加一”策略 (China-Plus-One strategy) 的采用,最初可以追溯至 2010年前后。从 2008年起,中国实行两税并轨改革,许多对外资的特惠税率逐渐到期或有意减少至特定行业。2008年新 《劳动法》 实施,也大幅增加了对工人的保护和企业用工成本。2012年起,中国东部沿海对熟练工人的需求上升,工资提高 10%(Witchel 和 Symington,2013)。除工资外,企业其他成本也在上升。还有一些影响因素,如当时中国国内的反日浪潮,也加大了日企对在华设厂的疑虑。在这样的背景下,外资企业采取了两种应对策略:一是迁至中国内陆地区(如安徽、重庆等),这些地区相对沿海地区成本更低,而且还有更多的优惠;二是向临近中国的区域外迁,如越南、马来西亚、泰国、缅甸等,这被认为是“中国加一”策略的发端。这一策略指的是:为了减少对中国的依赖,在中国之外的另一国培养或建立另一供应商。“中国加一”是一种泛称,也可以是“加二”“加三”等。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中国加一”策略被更多的企业接受,特别是在美欧实施供应链审查,并对供应链的安全和韧性增加更高的要求后,“中国加一”策略成为全球供应链管理中的讨论热点(Hsu,2021)。希望接收中国外迁供应链的国家在营商环境改善等方面都有明显的改进。越南是受益最明显的国家。虽然越南的基础设施远远落后于中国,但越南 2030 年交通基础设施总体规划的目标是建设5000公里高速公路、一个深水港、高速铁路线,并在胡志明市附近建成隆城国际机场。

        世界经济论坛的相关报告指出,亚洲供应链的快速形成和升级还有赖于两个重要因素 (Winter,2020)。第一,亚太中产阶级人口已经超过10亿,预计到 2030 年将占世界中产阶级人口的 66%。这个新消费阶层的持续增长,将扭转东西方的生产消费格局,已经出现并将继续扩大的消费需求将进一步推动近岸和在岸供应链的发展。中国作为该地区最大的供应方和需求方,将继续对区域供应链的重组产生深远的影响。以半导体为例,尽管中国在先进半导体设计和制造中的份额仍然相对较低,但在制造和组装电子产品中具有重要位置。同时,中国消费了全球半导体产品的24%,这使中国成为世界第二大市场,与美国基本持平,因此中国也成为成品芯片出口的首选目的地(BCG和 SIA,2021)。事实上,中国不断向价值链上游移动,加上庞大的国内消费市场,使许多企业采用“中国加一”的管理方法,即在中国近岸布局供应链。第二,当前世界范围内的民粹主义浪潮促使各国采取保护性政策行动来扭转全球化,例如贸易战、排挤与遏制、集团分裂等,甚至可能发生货币战争。换句话说,亚洲供应链 JIT 赖以发展的基础——实物商品和原材料跨境流动需要的低摩擦环境,不再是理所当然的,而可能发生冲击性变化。近两年,以美国、欧盟为首的发达国家加紧了对供应链的审查,并通过一系列强制政策和措施,要重塑更为安全(secured)、可持续 (sustainable)和风险可控(risk controllable)的供应链。这些供应链干预政策很大程度上都针对中国,希望能摆脱对中国的依赖。在这样的夹击下,“中国加一”策略成为降低JIT风险的手段之一。

        (三)RCEP会否促成供应链从中国向东盟转移

        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要细分供应链。第一,从 2010年开始,东盟就是“中国加一”策略转向的主要区域。劳动密集型产业从中国的外迁将是趋势,部分的原因是中国人口结构的变化。预计未来25年,20 至 65岁年龄段的中国人口数量将减少 14%,而这一年龄段的人数在南亚和东南亚的大部分地区则迅速增长(Hsu,2021)。从工资水平来看,东盟也是提供多种阶梯式选择的区域。电子产品转向马来西亚和越南,汽车和包装食品则迁往泰国,机械和石化产品集中到印度尼西亚,南亚则是纺织品生产。因此,RCEP 将推动劳动密集型供应链从中国向东盟进一步转移(Chenneveau 等,2020)。第二,新冠肺炎疫情延缓了十年前就已经开始的“中国加一”策略的实施,在此特殊情况下,在华企业普遍受益于稳定、成熟和高效的中国制造能力。但另一方面,由疫情引起的国家对供应链的普遍干预,又将在一定程度上继续推动“中国加一”策略的实施,这些干预政策不仅针对从中国直接出口的产品,而且针对中国参与的任何供应链,这使得供应链或加速向东盟转移。中国的特殊优势——制造能力、上下游供应链、基础设施和物流、劳工市场规模和成熟度、消费市场等,这些优势短期内不可能被东盟替代,但在 RCEP的推动下,这些能力和条件是可以逐渐同质的。中国本土企业或将更大规模和整体迁向东盟,这将加速缩小中国与东盟过于悬殊的制造优势差距。第三,任务合作式的供应链和 JIT 的普遍采用,在未来仍将是亚洲供应链成功的基础,这也是包括先进半导体、大容量电池和移动设备制造等产业在亚洲根深叶茂、并不为其他区域所替代的重要原因。尽管新冠肺炎疫情对 JIT 模式提出了巨大的挑战,但目前来看,向中日韩的近岸扩大供应链布局和增加备选供应商,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 JIT 的压力。如半导体和生物制药部分转向新加坡布局就是一例。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通过更灵活和宽容的原产地规则,RCEP将加深亚洲供应链这一以中间品贸易为特征的协作模式。对东盟国家来说,将 RCEP的潜在收益变为现实,取决于关税逐步取消的时间。最重要的是与原产地相关的行政要求的性质,包括认证、直接托运、第三国发票以及背对背证书的处理方式。与原产地规则密切配套的是 RCEP 关于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的详致规定,相较于 WTO 的 《贸易便利化协定》,RCEP 有更进一步的要求,例如执法一致性、预裁定和放行时间限定等(刘科科和张研,2021),这些规定将使得频繁的中间品贸易所需的跨境成本大幅下降。第四,RCEP关于跨境数据流动的规定,虽然目前仍留有很大的弹性空间,但后续谈判中将继续加深该议题。通过建立更紧密的数据盟友关系,跨境数据流动将推动以数据共享和工业物联网为基础的供应链,是亚洲合作式供应链发展的必然方向,也能扩大 JIT 模式带来的高效协作。目前该区域在此议题上最大的难点仍是中国,但从跨境数字服务中获益最多的国家也将是中国。因此,在保障网络安全和对数据进行分类监管的前提下,RCEP如能在推动跨境数据流动上取得进展,深度数字化的亚洲供应链将具有更大潜力。

        四、结论

        亚洲供应链的形成有其特殊的历史机缘,但之后的发展则主要基于其自身条件。亚洲供应链在过去三十年里已经发展成为深度合作的区域网络,其特殊优势和发展潜力目前很难被其他区域替代,而且一体化程度仍在加深。超越以往该区域的所有 FTA,RCEP 将区域内最大的三个经济体——中日韩纳入,特别是纳入中国这一巨大的供应地与消费地,以包容性的原产地规则和渐进式的一体化,为该区域的供应链变迁和扩大带来新的动力。本文阐述的脉络和相应的结论,可以简要概括如下:(1)亚洲供应链发展至今,其具有的特殊优势在于形成任务分工合作式的网络。区域内存在的经济发展梯度和垂直专业化,是亚洲供应链仍在扩大和加深的基础。亚洲供应链不仅适合于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制造,也适合于需要大规模基础设施投入和熟练工人的资本密集型产品的制造和服务。(2)与亚洲供应链网络发展的需求相适应的,是该区域一体化在近十年的加速。RCEP 无疑是跨越性的一步,不仅在于其是目前为止规模最大的 FTA,还在于适应标准化、模块化生产的包容的原产地规则和便利化规定。(3)RCEP 最大成功在于创建了通用原产地证书,建立了区域内累积规则,这将直接推动区域内的中间品贸易,显著提高协定优惠税率的利用率,同时有助于跨国公司更加灵活地进行产业布局,促进区域内投资和供应链转移。(4)准时制(JIT)在亚洲供应链的运用是成功的,也是中国成为地区供应链核心的关键,目前没有任何国家能全面替代中国。即便如此,JIT的不足和风险在中美贸易摩擦和新冠肺炎疫情的背景下会突显出来。RCEP 提供了两个补偿 JIT 的方案:一是扩大区域内供应商的范围;二是促成区域供应链的数字一体化。(5)从 2010 年前后开始的“中国加一”策略,“加一”的区域集中在东盟,过去十年也确实带动了越南、缅甸、泰国、马来西亚、老挝等国的发展。这样的区域内转移是碎片化的,以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但逐渐扩展至资本密集型产品,RCEP 将继续加深这一趋势。(6)2020 年以后,美欧从供应链安全入手,对中国进行的全面遏制进一步升级,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加一”策略可能是亚洲区域内企业布局的趋势。一部分供应链迁出中国,另一部分供应链则扩大了在中国的生产规模。这一方面是基于中国强大的生产制造能力,另一方面也是基于中国富有潜力的消费市场。对 RCEP 可能带来的“中国加一”趋势的加深,应当辩证看待,这背后是市场的力量,同时也蕴含着由区域高度融合带来的新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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