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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企业境内上市的主要合规问题解析
时间:2022-11-24
来源:西北政法大学涉外法治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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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浙江省电子商务促进会发布了《跨境电商合规白皮书》。报告指出,合规化是当前全球跨境电商发展的必然趋势。从当前国际形势来看,近年来一些国家“逆全球化”思潮涌动,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叠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球经贸摩擦加剧。在这样的背景下,合规化成为我国跨境电商出口企业应对国际化挑战的必然要求。

        一、全球跨境电商合规化是大势所趋

        为应对全球经贸摩擦以及全球范围内愈演愈烈的贸易保护性措施,各国纷纷通过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探索建立国际数字贸易相关规则、签署RCEP和CPTPP等自贸协定,进一步推动跨境电商合规从本国规则向国际区域规则发展。

        (一)国际规则建设:RCEP、CPTPP以及各国数字贸易规则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RCEP)专门详细列出了“电子商务”的具体条款,这是首次在亚太区域内达成的范围全面、水平较高的诸边电子商务规则成果,它对加强线上消费者保护(第7条)、线上个人信息保护(第8条)、非应邀商业电子信息 (第9条)等方面作出了相关规定,有利于营造良好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相较于RCEP,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 (CPTPP)关于电子商务的内容中还包括海关关税、数字产品的非歧视待遇等相关内容,以及更加明确的争端解决机制。

        国际贸易是跨境电商的延伸与拓展,是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的远期目标。当前,全球数字贸易发展进入快车道,产业规模持续壮大,各国纷纷通过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探索建立相关规则,为国际数字贸易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推动全球数字贸易合规化发展。自2010年起,欧盟陆续发布了“欧盟数字议程〞单一数字市场等国际数字贸易战略,以期打破数字市场壁垒。2016年,欧盟出台 《通用数据保护条例》,为欧盟成员国建立了统一的国际数字贸易规则。同年,美国成立了数字贸易工作组,建立国际数字贸易组织架构,在主要贸易伙伴国派驻数字参赞。此外,美国积极将国际数字贸易内容纳入双边和多边谈判中,以期建立国际数字贸易规则。

        (二)国际形势:全球贸易形势

        近年来,一些国家“逆全球化”思潮涌动,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对外贸易政策更加保守,全球经贸摩擦加剧。此外,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并持续,全球范围内贸易保护性措施显著增加。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跨境电商出口企业面临新的挑战,合规化成为应对贸易摩擦的必然要求。目前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挑战:

        1.新冠疫情影响

        根据世贸组织2021年7月发布的全球贸易监测报告,自疫情暴发以来,世贸组织成员实施了136项与疫情相关的贸易限制性措施,贸易覆盖面达2058亿美元。

        2.进出口限制措施

        2020年,20个国家(地区)发布的进出口限制措施共涉及69个两位海关编码,占全部98个两位海关编码的70.4%。主要涉及药品、医疗设备,电气、电机设备,机械器具及零附件,其他纺织制成品,车辆及其零附件,饮料和酒等消费品。

        3.贸易救济措施

        贸易救济措施也是引发贸易摩擦加剧的主要因素,很多措施直接延展到包括知识产权调查和出口管制等领域。2020年,美国、印度和加拿大启动的贸易救济调查居20个国家(地区)的前三位。其中,美国启动贸易救济调查120起,列居首位。

        二、跨境电商企业面临的主要合规约束及发展建议

        (一)征税

        随着全球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各国政府纷纷出台针对电商平台或互联网企业的税收政策,跨境电商卖家在电商平台上架和销售商品必须遵守所在地的财税要求。以下列几个国家和地区为例:

        美国:美国最高法院2018年6月通过法案,规定各州政府有权对电商的跨州销售征消费税。目前,全美己有45个州全面征收电商税,剩下5个州也正在进行新税法的协商和落地。

        欧盟:2017年欧盟通过了电子商务增值税(VAT)改革方案,新政规定跨境电商通过统一电子平台“one stop shop”进行申报,电商平台实行销售VAT的代扣代缴制度,并且取消了22欧元以下免进VAT税的福利政策。

        亚洲:印尼:通过电商法案,要求电商平台提交卖家信息并强制卖家注册税号,同时规定中小卖家需支付0.5%的所得税,大型卖家则为25%。印度:采用“双轨制,除了GST (数字税)之外,还征收1%的TCS (tax collected at source,源头征税)

        中东:沙特出台电子商务法,对消费者隐私、消费者凭证权益、知识产权以及消费者退货等服务作出了新规定,并要求企业给消费者提供发票。

        (二)产品

        跨境电商卖家产品的上架及销售必须符合当地法律法规强制性要求,不得上架或销售当地法律法规所禁止的产品,上架或销售当地法律法规所限制的产品需要符合法定要求、履行法定手续,如许可证件、审批、备案等。以美国为例,进口商有义务提供进口货物信息以便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对关税进行评估,收集数据和确定其他法律要求是否已满足。如果进口商未尽到上述义务,则可能导致货品的清关延迟乃至罚款。CBP在对关税进行评估时,主要存在以下几种认证方式:

        FCC认证:根据美国法律规定,无线电应用产品、通讯产品和数字产品进口需取得FCC的RF设备认证,除非满足特定条件。

        Bluetooth认证:产品如果配备了蓝牙功能,便要在产品外观上注明蓝牙的标识。若想在国际市场上流通,就必须要经过蓝牙技术联盟(SG)的严格审查和认证。

        UL认证:主要是产品安全性能方面的检测和认证。

        377调查:337调查涉及指控在进口销售,产品进口到美国和/或美国随后进行的销售中存在不正当竞争,侵犯了美国专利、版权、注出商标或掩模作品、商业机密、虚假广告以及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知识产权

        由于中外文化语言的差异、不熟悉海外法律法规以及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等原因,不少跨境电商企业在贸易过程中屡屡遭到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困扰。跨境电商卖家需要关注销售国当地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进出口两国海关边境知识产权保护相关规定。通常涉及电商平台的知识产权侵权主要涉及专利,版权与商标侵权三种类型,在此之外还存在一类特殊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即平行进口,下面仍以美国为例进行说明:

        版权:1998年修订的《数字千年版权法》中详细规定了互联网环境下版权保护的相关法律框架。例如平台在收到投诉方的侵权投诉后必须快速下架产品方可获得“避风港”保护;根据不同电商平台的政策,被投诉方可选择向电商平台发送版权反通知,以争取产品恢复上架。

        专利:美国的专利分为发明专利与外观设计专利。前者用于保护产品的结构,组份和制造方法及其改进技术,后者用于保护产品的独特外观。

        商标:美国的商标法保护用来区分产品和服务来源的标记,商标可以由文字、名称、符号、图案或上述元素的任何组合构成,以避免消费者对产品和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

        平行进口:指在未得到进口国合法知识产权权利人同意或许可的情况下,跨境电商企业将其从合法渠道获得的产品销售到进口国,从而造成了对进口国知识产权人权利的侵害。

        为应对当前世界复杂多变的国际局势,做好跨境电商合规化,政府部门应当加强行业合规分类指导,组织开展合规普及培训,增强企业合规发展意识,强化涉外法律服务。对企业而言,应当了解海外市场法律法规,学习平台运营规则,增强法律意识,加强内部合规体系建设。企业在开展业务时,应至少注意七大方面的合规事项检查:知识产权、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广告营销、进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