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专题专栏>陕西省应对贸易摩擦工作站 > 法律服务
美国实体清单政策对我国企业创新投入的影响分析
时间:2023-09-20
来源:《对外经贸实务》
扫一扫:分享至微信 X

        摘要:近年来,美国频繁动用实体清单政策压制中国企业的发展空间,成为中国产业转型和升级的重要阻力。本文依据最新发布的实体清单来分析该政策及管制现状,并探讨被列入实体清单对中国企业创新投入的影响。研究发现,从总体上来看,实体清单政策对受限企业的研发资金投入强度和研发人力投入强度具有抑制作用,且对于不同类型的企业具有异质性影响。实体清单对资本密集型企业影响更持久,而对技术密集型企业的影响则偏短期,并会随着经营状况的改善有较大的回升。此外,该政策导致了企业财务状况的恶化进而外部融资约束变大,从而可能导致创新投入的下降。最后,本文就如何应对实体清单政策的冲击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实体清单;出口管制;研发投入;创新

        改革开放以来,依靠自主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等形式,中国科技步入跨越式发展,在一些重要领域跻身世界前列,实现由跟跑向并跑领跑的转变,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大国。但与此同时,不可否认的是,我国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依然存在。伴随激烈的全球科技制高点的竞争,我国在关键核心技术上的短板成为美国等发达国家遏制中国科技发展的绳索,典型的代表为美国所构建的各种形式的出口管制政策,通过限制军事类、军民两用类敏感物件和技术的出口及转移来实现所谓的“维护国家安全”的目的。其中最为严格的出口管制措施是由美国工业和安全局(BIS)基于《出口管理条例》(EAR)制定的实体清单(Entity List)政策。若无另外许可,列入其中的企业将无法获得美国供应商的产品和技术。随着中美经贸紧张关系的持续发酵,实体清单政策逐渐成为美国打压中国高科技企业、实施技术封锁、维持其在高科技领域领先地位的重要手段。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国家综合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最关键因素,企业作为创新的主力军,其创新能力关系到我国的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因此,研究实体清单政策如何影响我国企业创新投入的变化,并针对此种变化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有助于我国企业提前做好准备,有效应对和化解风险,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掌握创新和发展的主动权。

        本文以列入美国实体清单的企业(即受限企业)为研究对象,通过实证和案例分析的方法,探讨被列入实体清单对企业创新投入的影响。本文研究发现,总体而言,受限企业的研发资金投入强度和研发人力投入强度在列入实体清单后明显下降,但不同类型企业的反应仍然存在异质性。资本密集型企业的研发投入强度持续下降,随后长期处于更低的水平,且对营业收入的增加反应幅度偏低;技术密集型企业的研发投入强度短期内下降,但长期逐渐缓和,且随着营业收入的增加上升明显。本文还发现融资约束是重要的影响机制之一,即受限企业的融资约束明显上升,导致了企业研发强度的下降。

        一、文献综述

        本文的内容与研究出口管制(包括实体清单)的外部影响的文献相关联。在关于出口管制和实体清单的外部影响方面的研究,较多学者从广义的出口管制出发,研究出口管制对中国科技创新和贸易经济等方面的影响。在对科技创新的影响方面,部分学者认为美国高科技出口管制阻碍了中国技术创新的发展(刘薇和张溪,2019;张永庆和卞思瑶,2021),延缓了中国科技进程;与之相对,另有学者认为出口管制并未抑制中国高新产业技术创新效率的提升,并且可以促进中国内部依赖型企业创新投入的增加(姜辉,2018);罗长远和吴梦如(2022)则指出,美国出口管制对下游行业企业的影响存在异质性,对高技术企业有促进创新作用,但会抑制中低技术企业的创新;此外,我国企业的创新模式也将会随着美国出口管制趋严由外部依赖向内部依赖转化(纪顺洪和陈兴淋,2017;姜辉,2018),以减少外部不确定性风险的影响和威胁。在关于贸易和经济方面的研究中,美国对华技术出口管制是导致中美两国贸易失衡的重要原因(王达和白大范,2012;卫平和张朝瑞,2018;),并会对中国的出口贸易造成冲击(李真等,2021),进而造成我国GDP的下降和社会福利的损失(朱启荣和王玉平,2020)。目前直接探讨实体清单政策影响的文献非常有限,基本都是分析政策本身以及理论上可能的影响。姜辉(2020)认为被列入实体清单的企业会遇到两方面的阻碍:一是无法获得美国的高科技产品;二是通过压缩地理空间和产业空间阻碍国际经济合作进而影响全球资源配置。此外,实体清单政策增加了企业产业链断裂的风险,特别是对美国科技依赖性较高的科技公司而言,会严重影响企业经营甚至导致企业瘫痪(夏梦雅,2019),并且抑制了以发明专利为代表的创新产出(余典范等,2022)。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已有文献对实体清单政策影响的分析还比较缺乏,尤其是企业微观层面的实证分析,因此,本文从真实数据出发,分析实体清单对我国受限企业创新投入的影响效应。考虑到受限的上市企业数量还比较少,本文采用实证和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尽量全面地分析和总结实体清单政策对企业创新造成的影响及其可能的机制,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二、出口管制和实体清单政策背景和现状

        (一)背景

        美国的出口管制最早追溯于1949年美国国会颁布的《出口管制法》,目前已经形成了以单边管制为主,多边管制和单边管制相结合,以军用和军民两用物项为主要管制内容,包括出口管制法律体系、政策、机构、清单制度等在内的较为完整的多元化管制体系。其政策出台缘由是维护国家安全,但实质是维护美国在高科技领域技术垄断的贸易保护主义政策。

        出口管制主要包括两个管制方向:一是关于军事类物品和技术的管制,其法律基础是《国际武器贸易管理条例》(ITAR)及其附录《美国军需品清单》;二是关于军民两用类物品和技术的管制,其法律基础是《出口管制条例》(EAR)及其附录《商业控制清单》。对于管控物项,同时遵循三种原则:属地原则、属人原则、属物原则,不管是出口、再出口还是第三国国内转让,都受以上原则的管辖,这也是美国“长臂管辖”的重要体现。

        实体清单连同未经检验清单(UVL)、被拒绝清单(DPL)共同构成了出口管制清单的三大支柱,是当前美国进行科技封锁应用最频繁的手段。实体清单由美国以外的实体组成,包括外国个人、企业、研究院校、政府、民间组织及其他形式的法律意义上的个体或组织。如要向此类外国实体出口、再出口、在国内转让任何受《出口管制条例》管制的产品,则需要向美国商务部工业安全局(BIS)申请出口许可。

        被列入“实体清单”,企业有两条路径突围:请求“移除或修订申请”或暂缓性的“临时通用许可”。受限企业申请移出清单可以更大程度地突破美国管控限制,但随着美国管制程度的越来越严格,管制日趋战略性,移出清单将会越来越难,所付出的代价也会越来越高。与申请移出清单不同,“临时通用许可”发挥的则是缓冲作用。该许可一方面可以为列入实体清单的企业提供一些期限和机会应对突发管制;另一方面,对于美国自身而言,可以减少实体清单给美国供应商带来的反向市场冲击,因为该项政策的实施犹如一把双刃剑,在限制中国企业科技发展的同时,也使美国与受限企业联系紧密的供应商受到了影响,并且还会通过行业扩散效应使负面作用更加广泛(陈思翀等,2021)。例如,华为及其数十家子公司均被列入实体清单后,被限制EAR受控物项的获取,但是出于各方面的压力,2019年5月20日BIS对华为签发了为期90天的临时通用许可证,此后又多次予以延期,使华为获得了一些缓冲时间。

        实体清单作为一种非关税壁垒,更具灵活性和针对性,保护效果强,靶向打击准,已经成为美国加强对其他国家的打击和对自身高技术产业保护的惯用手段,其高频率的更新速度和日加广泛管制范围,使得被列入实体越来越多,中国是被列入实体的主要归属国之一(欧福永和罗依凯,2021)。

        (二)针对中国的实体清单现状

        1.受限实体类型分析。在被列入实体清单的中国实体中,企业占比超过75%,是主要的受制裁对象,截至2021年12月18日,有252家企业被列入实体清单,相对于2019年底增长了151家,增长率为149.5%,如下表1所示。本文通过整理2011年以来被列入实体清单的企业数量,发现从2018年开始,美国的管制力度陡然加强,更新速度越来越快,持续扩容明显,实体清单中企业的数量呈迅速增长趋势,尤其是2020年新增企业95家,达到近几年的最高峰。

表1 受限实体类型

机构类型

2021年底

2019年底

变化量

企业

252

101

+151

事业单位

66

12

+54

高校

11

4

+7

 

数据来源:基于截至2021年底的实体清单目录整理所得

        在受到管制的企业中,典型代表如华为、海康威视、中芯国际、新疆大全新能源、立昂科技等;其中,中芯国际集团和华为是最为突出的代表。中芯国际及其子公司是世界领先的集成电路晶圆代工企业之一,也是中国内地技术最先进、配套最完善、规模最大、跨国经营的集成电路制造企业集团。2020年12月22日,中芯国际及10家子公司被美方以“与中国军工企业有合作,为中国军方提供相关技术”的借口被BIS列入实体清单。华为是我国高科技民营企业的旗帜,通信行业的龙头,主营业务为通讯设备和智能手机,在5G研发方面走在世界前列,从2010到2020年,世界排名从第397名跃升到第49名,发展迅速,势头良好。为了打击华为,2019年5月16日,美国政府宣布将华为列入实体清单,并将其分布在26个国家和地区的68家附属机构实行许可证审查政策,原因为“有合理理由相信华为参与了危害美国国家安全或外交政策利益的活动”。

        通过上述典型受限企业可以推断,拥有以下一种或几种特征的企业容易被列入实体清单:①在某些领域具有较强的创新应用,从事高科技研发;②拥有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③有军方背景或与军方有合作关系;④属于本行业第一梯队企业或龙头企业;⑤在行业内市场份额较大;⑥具有全球领先业务。

        2.受限企业所属行业分析。根据中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本文对受限企业所属行业进行了初步归类,进而分析美国对华进行技术出口管制的行业分布及管制特征,结果如表2所示:

表2 出口管制行业分布

行业

2021年底

2019年底

变化量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9

14

+25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47

19

+28

批发业

33

15

+18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8

5

+23

研究和实验发展

26

9

+17

专业技术服务业

7

1

+6

商务服务业

14

10

+4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4

0

+4

土木工程建筑业

6

0

+6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11

3

+8

资本市场服务业

3

3

0

零售业

4

3

+1

纺织业

3

0

+3

其他行业

27

18

+9

 

数据来源: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2017》和截至2021 年底的实体清单目录整理所得

        从数据总体特征来看,两个时间段内受限企业都呈现出行业集中的特点,主要以计算机和高新技术行业为主,制裁军工、科技、半导体、核电、安防、AI人工智能、网络安全等领域,这种特点在2019年后更为明显。在2019年前,受管制企业主要分布在批发业和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2019年后受管制企业主要分布在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业及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这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美国的管制更加偏好高科技高附加值等代表未来发展趋势的行业,对华出口限制行业的特征越来越突出,目标明确,管制重点日趋清晰,对我国新兴行业和高科技行业的制裁加码。

        三、实体清单政策对受限企业创新投入的影响分析

        (一)受限企业总体趋势

        为了衡量企业的创新投入,本文使用研发资金投入强度和研发人力投入强度两个指标,其中参考尹美群等(2018)用研发资金投入占营业总收入的比重来表示研发资金投入强度,研发人力投入强度为研发人员在总员工人数的比重。基于数据的可得性,我们选取被列入实体清单至少两年的上市公司(总共17家),计算受限公司被列入实体清单前后各年的平均研发资金投入强度和研发人力投入强度,同时为了更好地识别政策效应,选取与受限企业具有相似业务的非受限企业(未列入实体清单的企业)作为对照组进行对比分析,将两组企业绘制在横坐标为政策实施相对年份的坐标系中。显然,相对于对照组,受限企业在被列入实体清单之后,研发资金投入强度和研发人力投入强度均出现了明显的下降,研发资金投入强度整体上从16%下降到10%以下,研发人力投入强度下降了10%,而对照组的相应指标变化不大。此外,另一个明显特点为,无论是研发资金投入强度还是研发人力投入强度,受限企业均高于未受限企业。这主要是因为,美国实体清单打击的基本都为各行业的龙头企业或者第一梯队企业,这些企业在某些项目的研发方面不仅在国内领先,甚至赶超美国,因而对研发资金和研发人力的需求较大。表3反映了部分受限企业在列入清单前一年的行业成绩。

表3 受限实体类型

公司简称

列入清单前一年的行业成绩

华力创通

北斗卫星市场从军用拓展到民用领域,卫星导航仿真测试技术居于世界前列

中兴通讯

全球领先的综合性通信设备制造业上市公司,是中国电信市场的主导通信设备供应商之一

杰瑞石油

是国内油田工程技术服务的新锐企业,全球最大的增产完井设备提供商

美亚柏科

电子数据取证行业龙头企业、网络空间安全及大数据信息化专家

海康威视

连续 7 年蝉联视频监控行业全球第一,拥有全球视频监控市场份额的22.6%

 

数据来源:公司年报

        考虑到受限企业创新投入强度下降有可能是被列入实体清单后财务状况恶化导致的。在被列入实体清单之前,受限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与非受限企业基本平行,但在被列入实体清单之后,受限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不断上升,与非受限企业形成的差异逐渐扩大。这说明,财务状况恶化确实有可能是受限企业创新投入强度下降的原因之一。资产负债率可以间接影响企业融资约束的状况(毛其淋,2020),因此,受限企业在被列入实体清单后融资约束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恶化,从而不得不减少研发投入。

        (二)案例分析

        本文选取中国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瑞石油)和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力创通)作为案例分析对象,两家企业具有明显的差异,以此来分析实体清单政策对不同企业产生的不同影响,在被列入清单之前,两家企业均是行业内的标杆企业,发展势头良好,上市时间早,列入清单具有一定年限,数据可得性好,便于捕捉实体清单年政策实施带来的影响效应,满足本文的典型性要求。案例企业基本特征的描述如表所示。

表4 案例企业基本特征描述

 

杰瑞石油

华力创通

成立时间

1999年12月10日

2001年6月1日

上市时间

2010年2月5日

2010年1月20日

公司属性

民营企业

民营企业

所属申万行业

专用设备

计算机

产业类型

资本密集型

技术密集型

营业收入

28.2657亿元

3.037亿元

总资产

103.9286亿元

9.0732亿元

净利润

1.4462亿元

0.1222亿元

员工人数

4180人

529人

注册资本

10.2695亿元

6.6268亿元

列入清单时间

2016年

2014年

 

数据来源:wind数据库、杰瑞石油2015年年报以及华力创通2013年年报

        1.杰瑞石油(专用设备制造业)。杰瑞石油是页岩气装备领域的龙头企业,专业从事油气田钻采设备、油井服务设备、完井设备、天然气输送设备、天然气液化设备的研发制造,注册资本为10亿元,属于资本密集型产业。2016年3月21日(美国时间),美国商务部工业安全局(BIS)将杰瑞石油及其子公司加入实体名单,2019年杰瑞石油同意向BIS支付60万美元民事罚款,BIS在2019年8月14日将其从实体名单中移除。

        相对于相似业务企业,杰瑞石油在被列入实体清单后,研发资金投入强度和研发人力投入强度均持续下降。虽然杰瑞石油在列入实体清单后第3年(即2019年)被移出了实体清单,但是只有研发资金投入强度有所反弹,且没有恢复到2016年之前的水平。

        我们从融资约束和资产负债率两个指标进一步考察了杰瑞石油财务状况的变化,其中融资约束用利息支出占总固定资产的比重来衡量,数值越高表明企业外部的融资约束越小(孙灵燕和李荣林,2012)。虽然资产负债率的变化显示杰瑞石油的财务状况在列入实体清单后的前三年有所恶化,但是面临的外部融资约束并未变大。在2019年之后,杰瑞石油的外部融资约束反而变小。其中的原因在于:一是杰瑞石油属于资本密集型产业,对美国技术的依赖性弱,且北美市场份额占比不高(2016年只占43%);二是国内页岩气和致密油气的大开发带来了对油田开发设备及服务的旺盛需求。杰瑞石油被列入实体清单两年后,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得到了大幅的增长。然而,杰瑞石油财务状况的改善并未带来创新投入的大幅上升,仍然低于被列入实体清单之前的水平,这表明,资本密集型产业由于资本需求高于技术需求,在面临外部政策冲击时会降低研发投入,但是财务状况改善导致的研发投入上升则相对较慢。

        2.华力创通(计算机设备制造业)。华力创通是国内面向国防军工的计算机仿真领先企业,属于技术密集型产业。华力创通较早地参与了“天通一号”地球同步轨道卫星移动通信和北斗卫星导航建设,自主研发了“天通”和北斗导航系列芯片和终端,拥有自主研发的卫星通信导航类仿真测试仪器及其关键技术,目前已经形成卫星应用、仿真测试、雷达与通信、轨道交通以及无人平台五个业务板块,提供军用和民用多项产品。2014年,为了打击中国北斗芯片,美国将华力创通列入实体清单,借此来阻碍我国自主芯片的研发进程。

        研发资金投入强度在前3年出现了大幅下降,随后逐渐回升;研发人力投入强度第1年小幅下降后趋于稳定,但考虑到相似业务企业逐渐上升的趋势,研发人力投入强度实际上在相对逐渐减少。整体而言,华力创通的创新投入强度在被列入清单的最初几年有明显的下降,但随后逐渐上升或趋于稳定,因此从长期看,列入实体清单对华力创通的创新投入影响相对缓和。相对于相似业务企业,华力创通的资产负债率有所上升,但幅度较小。这表明,华力创通的财务状况没有出现明显的恶化,外部融资约束依然较小。

        华力创通的研发投入之所以受实体清单政策影响较小,原因可能在于:一是华力创通拥有相对完备的核心技术,对外部技术尤其是美国依赖较小;二是列入实体清单期间,军用北斗订单激增,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增长较快,避免了财务状况的恶化。华力创通属于技术密集型产业,虽然短期创新投入强度出现了下降,但是随着营业收入的上升,创新投入得到了迅速回升。

        (三)小结

        根据上述的描述性实证分析,可以得到如下事实:

        1.实体清单政策导致企业的研发投入强度下降。在被列入实体清单后,企业普遍出现了研发投入强度下降的现象。研发投入强度在被列入实体清单后前几年下降幅度较大,随后趋于缓和。而且,即使企业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之后出现了快速增长,许多企业的研发投入强度仍然没有恢复到被列入实体清单之前的水平。这一方面可能是企业规避风险的行为。面对实体清单政策,企业倾向于降低研发这种周期长、回报具有不确定性的风险投资。另一方面则是实体清单政策导致了企业研发效率的下降。被列入实体清单打乱了企业的研发计划,阻碍了公司与外界的技术转移和知识信息共享,不可避免地影响了研发效率。

        2.实体清单政策通过融资约束影响研发投入。企业创新是一项长期活动,需要稳定的资金来源和支撑,融资和借贷是企业资金供应的两个重要途径。企业能否及时筹借到足够的资金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发展和正常运营,同时也与企业创新能力的提高息息相关。如果融资约束较高,那么企业获得资金的难度就较大,从而无法为研发活动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实体清单政策一方面加大了受限企业的经营风险,使得银行有可能会提高对企业还本付息的要求;另一方面影响了企业的营业收入和利润,导致财务状况恶化,进而影响了企业的融资能力。

        3.对不同类型的企业会有不同的影响。通过具体分析两个企业,对于资本密集型产业,实体清单政策对企业研发投入的负面影响较大,且不容易随着企业营业收入的增加而恢复。对于技术密集型产业,实体清单政策对企业研发投入的短期影响较大,但长期趋于缓和。企业营业收入的增加会很快反映到研发投入的增加上面。这可能是因为对于技术密集型企业而言,保持技术领先地位具有重要意义,快速的反应能力、及时地调整和与时俱进的创新是稳定企业生产和提高竞争力的必然要求。

        四、结论和建议

        美国的“实体清单”政策对我国企业的创新投入产生了重要影响:从总体上来看,受限企业的研发资金投入强度和研发人力投入强度呈下降趋势,且对于不同类型的企业具有异质性影响。实体清单政策对资本密集型企业的负面影响更大且更持续,但对技术密集型企业的影响则短期较大长期相对较小,且能够随着企业营业收入的增加迅速恢复。融资约束是实体清单政策影响研发投入强度的重要机制。被列入实体清单可能恶化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而影响企业的外部融资能力,导致企业无法获取充足的资金支持长期的研发活动。

        本文的结论是否可以推广到所有受限企业?实体清单政策对企业的影响受行业属性、企业规模、自身发展战略、自主创新能力、财务状况等因素的影响很大,受制于案例研究和企业样本的局限性,两家企业并不能代表所有企业,不可避免地会忽视其他潜在因素导致的不同效果,且对于相似业务企业而言,龙头企业的受挫也会影响暂未被列入清单的相似业务企业,政策不确定性风险加大。然而,杰瑞石油和华力创通分别作为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企业的典型代表,其在列入实体清单后创新投入的下降却是一般性规律。实体清单政策揭示出我国企业发展面临“卡脖子”的难题,而美国对华管制又将长期存在。在此背景下,国产替代和技术升级将成为我国产业未来发展的重大方向,走独立自主的发展道路,实现核心技术自主可控,提高自身话语权,是应对实体清单政策的根本途径。对此,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一)企业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首先,企业要重视基础研究,提高底层基础技术和基础工艺能力,注重研发质量的提高,加强人才队伍的建设与培养;其次,通过生产链链长等形式强化企业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形成产业集群,发挥规模效益和群体竞争优势,增强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另外,还要坚持开放的姿态,继续加强跟外界的合作交流,积极跟踪国外核心技术发展状况。借鉴、吸收和消化先进技术是推动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助推器,要将重技术引进与重消化吸收同时并举。

        (二)政府给予高新技术产业政策支持和税收优惠

        在政策支持方面,完善对企业知识产权的补贴政策,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的补贴力度,建设科学高效的产权保护体系,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完善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激发企业活力的普惠性政策;在税收方面,强化财税支持,减税降费,通过研发资助、专项资金、减免税、创新券等方式降低创新成本,为企业创新提供资金支持。

        (三)发展数字金融,解决融资约束难题

        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科技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更快、更高效地识别企业金融难题,精准对接企业需求,提高金融服务能力和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建立高效的信用审查机制、审批机制和抵押担保机制,提高服务水平,推进政府单位、金融机构和企业之间信息联通和共享,尤其是对于中小企业而言,银行要在审查合格的基础上敢于迈开步子,及时贷款给有需要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