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策 > 其他文件
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全国零售业创新提升试点城市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12-11 10:03
来源:
扫一扫:分享至微信 X

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以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健全扩大消费长效机制,加快生活性服务业多样化发展,国家商务部等7部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零售业创新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4458号),确定从2025年起到2029年,由国家商务部牵头在全国开展零售业创新提升试点工作。按照商务部通知要求和省领导、厅主要领导批示,现就做好全国零售业创新提升试点城市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面加强组织领导
       各设区市(区)人民政府作为试点工作申报主体,要高度重视零售业创新提升工作,切实加强对零售业创新提升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部门负责,分工协作的工作领导机制,形成强大的零售业创新提升工作合力。
       商务部门作为牵头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协调发展和改革、住房和城乡、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人民银行、证券监督管理等职能部门,高度重视零售业创新提升申报工作,把试点工作作为促进零售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作为扩大消费、吸纳就业、服务和保障民生的的重要组成部分,精心组织扎实推进。
       二、尽早筹划,认真编写实施方案
       试点申报实施方案编写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抽调或聘请有关业务人员,严格按照国家试点方案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要求,以及零售业创新提升试点工作推进路径、申报方案模板和拟纳入更新改造项目清单表等具体要求,紧紧围绕场景化改造、品质化提升、数字化赋能、多元化创新和供应链提升等5个方面,结合本地零售业发展实际,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各方力量,认真做好零售业创新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编写相关工作。
       三、积极主动,按时报送申报材料
       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在认真学习领会《零售业创新提升工程实施方案》通知精神实质前提下,结合当地零售企业实际发展情况,对编写的试点申报方案和零售业创新提升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充分论证评定,并按照方案制定的目标任务指导本地各类实体零售企业开展零售业创新提升工作。在加大金融支持、优化经营环境、搭建交流平台、夯实发展基础等方面,积极主动开展创新提升工作。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适时总结推广零售业创新案例和经验做法,探索形成有利于零售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各地要及时报送总结形成的零售业创新提升案例和经验做法到省商务厅,供全省实体零售企业学习借鉴。
       各设区市(区)参与首批试点申报方案和项目清单(一式3份,含电子版)务于2025115日前,以市人民政府名义报省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
       联 系 人:高  泽    传真及电话:029—63913884
       电子邮箱:swtltc123@163.com

       附件:商务部等7部门办公厅关于印发《零售业创新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商务厅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