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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商务厅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3-01-22 16:39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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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述: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陕西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方案》的要求,由陕西省商务厅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陕西省商务厅办公室(电话:029-872915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陕西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方案》,我厅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2年度,我厅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拓展公开渠道,提高工作效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度,我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53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点击量达到53.82万人次。我厅门户网站成为了解商务动态、查阅商务政策、宣传商务工作的重要窗口。
  (一)建立完善公开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及时主动公开。在公文拟定后,由拟稿处室提出公开方式建议。履行签发程序的同时,进行公开方式的审定。公文印制的同时,即由文印室转信息中心上网公开。确保了政府信息第一时间确定公开方式,第一时间及时在厅门户网站公开。
  (二)创新公开方式方法,大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一是在腾讯网、新浪网、新华网相继开设了“陕西商务”微博客信息及时发布平台。二是强化网上信息公开、办事服务和互动交流,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全新改版网站栏目和表现形式,实现网站服务的便利化;强化查询搜索功能,实现网站交流互动的智能化;优化在线办事频道方案,实现网站在线办事功能的人性化;建设商务数据中心栏目,为公众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商务数据。三是加强对处室信息工作联络员的培训,通过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的形式,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一步熟悉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操作程序,增强了处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三)进一步深化人事财务公开。一是主动公开人事信息。二是提高财务工作透明度。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主动、及时、准确公开2012年度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2011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没有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我厅2012年度没有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的任何复议、诉讼和举报申诉。
  四、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
  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很大进步,但仍存在部分机关工作人员对公开方式把握不准、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目录内容需不断充实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厅将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和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人员认识,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培训力度,在公务员培训中增加有关内容。在门户网站改版的同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改进工作。进一步拓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服务民生,服务公众。严格按照省政府的规定,进一步做好目录整理和信息归类工作,不断完善和充实信息公开目录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数量,方便公众查询了解商务工作。

 

 

陕西省商务厅
2013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