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陕西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方案》的要求,由陕西省商务厅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陕西省商务厅办公室(电话:029-872915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陕西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方案》,我厅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3年度,我厅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增强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自觉性,强化服务意识,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拓展公开渠道,提高工作效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度,我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近1500余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点击量达到72.33万人次。我厅门户网站成为了解商务动态、查阅商务政策、通报商务工作的重要窗口。
(一)严格坚持公开制度,确保信息及时主动公开。在公文拟定后,由拟稿处室提出公开方式建议。履行签发程序的同时,进行公开方式的审定。公文印制的同时,即由文印室转信息中心上网公开。商务新闻,各类监测、统计数据,市场分析,工作动态等非公文信息则在拟稿处室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主管厅领导签发后,为保证时效性,即由拟稿处室转到信息中心进行公开,同时,为保证信息质量,厅办公室会进行跟踪抽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这样确保了政府信息第一时间确定公开方式,第一时间及时在厅门户网站公开。
(二)继续创新公开方法,大力提升信息公开水平。首先,积极拓展公开渠道。一是与陕西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合作,每晚在“今晚8:00”“明日菜价参考”栏目,播报从西安市四大超市采集到的菜价信息。二是与陕西广播电台农村广播合作,每周二中午12:00在“农村大喇叭”栏目对陕西省生活必需品“每周市场综述”进行播报。三是做好《陕西商品市场》(月刊),全年共出版12期。四是做好《陕西商务快讯》(周报),全年共出57期。五是建立完善社区信息服务平台,每天播放市场菜价、商情动态、商务工作等相关信息,目前已在春晓苑、旭景名园等社区开通,运转正常,受到社区居民好评。六是在腾讯网、新浪网、新华网之后,又在人民网开设了“陕西商务”微博信息发布平台;2013年,省商务厅腾讯、新浪、新华等官方微博分别发布微博1045条,留言评论总计6500余条,私信及评论回复90余封,粉丝共17万多。其次,强化网上信息公开、办事服务和互动交流,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优化网站栏目和表现形式,实现网站服务的便利化;强化查询搜索功能,实现网站交流互动的智能化;优化在线办事频道方案,实现网站在线办事功能的人性化;建设商务数据中心栏目,为公众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商务数据。再次,加强对处室信息工作联络员的培训,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一步熟悉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操作程序,增强了处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三)提高财务工作透明度,及时公开“三公经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主动、及时、准确公开2013年度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2012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没有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我厅2013年度没有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的任何复议、诉讼和举报申诉。
四、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
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很大进步,但仍存在部分机关工作人员对公开方式把握不准、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目录内容需不断充实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厅将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和有关文件精神,不断提高机关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培训力度,在公务员培训中增加有关内容。进一步拓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服务民生,服务公众。严格按照省政府的规定,进一步做好目录整理和信息归类工作,不断完善和充实信息公开目录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数量,方便公众查询了解商务工作。
陕西省商务厅
201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