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萌娃,玩具凌乱遍地”“网购一时爽,东西堆得半山高”“打开衣柜,四季衣物混成一团乱麻”……随着大众生活富足、购物方便,家里物品越积越多,整理收纳师作为新兴职业应运而生。今年年初,人社部在“家政服务员”职业下增设“整理收纳师”工种。随着家政服务专业化、细分化,新需求孕育新职业,不断为家政服务业注入新的竞争力。 家政服务关系千家万户,既是朝阳产业,也是爱心工程,大有可为。近年来,我国新型城镇化加速推进,居民消费能力在不断增强,社会分工日益细化,居家养老、康复护理、育婴育幼、烹饪保洁等多样化的家政服务需求呈现刚性增长,家政服务业市场总规模保持20%左右的增速。2018年家政服务业经营规模达到5762亿元,同比增长27.9%,从业人员总量超过3000万人。不断扩大的市场规模,日益提高的家政薪资,让越来越多的人看好家政服务业的发展前景。 然而,与人们消费的新需求相比,家政服务业发展还存在供需矛盾。家政从业人员数量与市场需求之间的缺口,家政服务质量与美好生活需要之间的差距,制约了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究其原因,在观念层面上,家政服务业“不够体面”,社会地位、技术含量不高,无形中对有意从事家政服务业的人员造成压力;在职业层面上,家政服务在工作时间、雇用形式、服务形态上都比较灵活,容易给求职者带来稳定性方面的顾虑,其中职业晋升空间小、行业专业化规范化程度有限是重要影响因素;在法律层面上,从业者的权益保障也有待完善。在发展中解决好这些问题,才能更好地推动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 补齐家政服务业发展短板,离不开制度的不断发力。从国办出台《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到五部门印发《关于开展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试点工作的通知》,再到建立由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牵头的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部际联席会议制度,顶层设计的不断完善让家政服务业行得更稳、走得更远。与此同时,多地已经出台相应管理办法,探索保障灵活用工人员的合法权益,消除从业者的后顾之忧。打好制度组合拳,走好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家政服务业发展过程中的难点和堵点必然会得到妥善解决。 补齐家政服务业发展短板,离不开雇用双方、家政中介的共同合力。家政服务业的特殊之处在于,这项工作在业务能力之外,需要付出更多责任与爱心。因为家政服务者需要直接进入家庭,保姆和月嫂还要和雇主一起生活,雇用双方需要建立高度信任的紧密关系。这就需要雇用双方真心付出、以诚相待,更需要家政公司扭转急功近利的心态,将雇用双方信任关系涵养在行业标准、主体责任以及家政人员上岗培训与信用记录之中。唯有如此,才能促进家政服务业质量进一步提高,实现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 面向未来,“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持续推动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与智慧社区、养老托育等融合发展”,进一步拓宽家政服务业发展舞台。多措并举,不断推动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就能持续释放内需潜力,拓宽经济增长新蓝海,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 人民日报 》( 2021年07月08日 05 版)
2021-07-08来源:人民网为增加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有效供给,满足老年人日益多样化、多层次的需求,解决老年人、空巢老人、独居老人、失能老人的生活照料和长期护理问题,国家六部委在去年出台了《关于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意见》。 未来五年,我国老年人口将超过3亿 五到十年后,中国第一代独生子女的父母也将步入中老年。社会养老服务面临的挑战和考验日益凸显。 自然,因地制宜探索新型养老服务越来越迫切。 在此背景下,多部门支持物业企业探索“物业服务+养老服务”的模式,指出了新养老模式的务实路径,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物业企业为养老服务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目前,许多城市社区的物业服务覆盖率已超过80%,构成了庞大的服务网络,包括一些浅层的养老服务。 在此基础上,物业企业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可以有效利用现成的市场、信息等渠道,甚至是现有的基础设施。 根据意见,鼓励物业企业因地制宜设置老年助餐,提供外卖服务。对于物业企业来说,“转型”的成本相对较低,老年人从物业“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显然更加方便。 物业企业也有发展增量服务的力量 要知道,国内很多物业企业,特别是服务业龙头企业,基本上都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培育出来的。 一方面,在房地产行业的新周期中,房地产企业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关注物业行业。他们能够开拓养老服务等新市场,也是一件好事。 另一方面,物业企业与开发商的同源,可以大大提高养老服务资源整合和基础设施改造的效率。 如《意见》中明确,鼓励物业企业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协商,将开发企业自有住房改造为老年住房,这对于一些开发商拥有的物业社区来说是相当可行的。 物业企业发展养老服务也有利于提高老小区的物业覆盖率,从而实现养老与物业服务的双赢。可以说,“物业服务+养老服务”的发展,不仅市场有基础,企业有奔头,老人有需求,也有助于实现物业服务和养老服务水平的共同提高。 全新的探索,需营造外部环境 意见提出的许多措施都有助于缓解养老基础设施的不足,增强企业经营实力,激活市场竞争,帮助企业稳步发展;而加强服务监管,规范相关收费的措施,则有利于遏制服务乱象,保护老年人权益, 但这些措施大多都是原则性要求,实施中仍要求各地因地制宜,及时制定完善的实施细则。 十四五规划提出要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国家战略,包括培育新的养老业态,与居家社区机构建立协调的养老服务体系。 结语 推进物业企业养老服务的发展,既是这方面的有益探索,也是对传统养老服务体系的增量补充。 一旦“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模式开局良好,逐步形成“大气候”,不仅是社会养老服务的幸运,也是物业行业发展的机遇。
2021-07-07来源:央广网北京6月27日消息(记者刘柏煊)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日前联合发布《“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这份重磅文件关注“一老一小”的服务供给,提出到2025年,进一步改善养老、托育服务基础设施条件的明确目标。业内人士解读,文件中释放出不少值得关注的政策风向与产业信号,其中包括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鼓励托育服务机构“公建民营”等。 在养老服务体系方面,实施方案中提到,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养老服务骨干网建设,夯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发展集中管理运营的社区嵌入式、分布式、小型化的养老服务设施和带护理型床位的日间照料中心,支持连锁化、综合化、品牌化运营。 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全国政协委员贺丹解读,在上面一系列表述中,“社区居家养老”以及“日间照料中心”是两大关键词,表明社区居家养老的模式将继续得到鼓励,居家养老中照料看护的难题也将得到一定程度破解。 贺丹说:“居家养老有利于老年人的社会参与,有利于家庭成员的代际支持,是最符合中国人养老理念的一种养老方式。夯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是对居家养老的重要支持。在这种模式下,居家养老不是把所有责任都甩给家庭,而是利用社区这一平台为居家养老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务和社会支持。可以看到,目前国家层面已经有了专项行动的规划,并且给予真金白银的投入。另外,文件还提出了发展日间照料中心。对高龄和失能失智老人的照料是居家养老的一大痛点和‘刚需’,提出发展日间照料中心的思路是政策上的‘及时雨’。” 在产业界人士、北京长阳普乐园爱心养老院院长闫帅看来,实施方案提到的“扩大普惠性养老服务供给”以及“提升服务质量”将为养老产业带来新的增量,也将使得产业发展更加有序。 闫帅说:“我理解的普惠性,简单来说,就是老百姓住得起的养老院,收费没有那么高,只有普惠,才能解决大多数人的养老问题。同时文件提到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比如居住环境、护理员水平的提升等,这样能促使养老机构实现良性循环发展。” 与养老服务相比,托育服务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在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上,实施方案中提到,支持公办托育服务机构建设,鼓励采取公建民营、购买服务等方式运营。 贺丹认为,明确提出鼓励“公办民营”和“购买服务”是一大政策利好,这也是借鉴了此前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的有益经验,将达到“一石三鸟”的效果。 她说:“第一,有民营托育机构担心,如果大力举办公办托育机构的话,民营托育服务的发展空间是不是就没有了。我认为‘公办民营’和‘购买服务’恰好传递了一个积极信号——专业能力强、品牌效应好的民营机构反而会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因为他们可以参与公办机构的运营。第二,‘公办民营’和‘购买服务’可以减轻财政负担,实现‘养事不养人’;第三,如果由民营机构来运营的话,管理机制、薪酬待遇等方面会更加灵活,有利于稳定人才队伍,提高服务供给质量。” 不少业内人士还注意到,本次实施方案中出现了一个相对较新的名词,那就是“儿童友好城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示范是实施方案中提出的一大建设任务。 对此,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李长安解读:“这就要求经济社会的发展要对人口友好、尤其是对儿童要友好。当中包括的内容非常广泛,除了人们的这种友好态度以外,还包括一些基础设施方面的建设,比如儿童课外实践、科技体验活动场所设施建设,城市街区、道路以及学校、医院等公共空间和公共设施建设等。这些都属于这种儿童友好城市或是生育友好型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2021-07-07来源:央广网家政服务工作种类复杂、项目繁多,涉及家庭生活的方方面面,单就其种类来说就有保洁清洁、家电维修、管道疏通、暖气管道改造、搬家、运输配送、开锁、保姆月嫂、护工等几十个项目。 对于家政公司的服务人员来说,在从事具体工作时都涉及人身安全问题,不仅是自身安全也包括雇主家庭成员和财产的安全。 这是因为家政工作是针对家庭的服务工作,是要进入别人家里开展服务工作,而且家政服务工作大多从事的都是有一定高、难、险度的工作,或是照顾老人小孩病人,伺候产妇的工作,这些工作都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如果不按操作规程办事,不处处小心谨慎就容易造成安全事故,或对自己或对别人以及服务对象造成损害、损伤和损失。 所以,家政公司和家政服务人员应时时刻刻把安全放在首位,要从思想上重视安全,行动上注意安全,按操作规程开展工作,同时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家政服务工作应注意哪些安全问题? 1、要先观察工作场地,如有油污或湿滑应立即擦净擦干,以免在匆忙的工作中滑倒摔伤; 2、高处作业时要使用梯子,不能图省事用代用品,在登梯前要先检查梯子是否牢固,对人字梯要查看中间的固定绳是否足够粗,以免上去后绳子挣断摔伤,高处作业时最好有人扶梯; 3、擦室外玻璃时,慎防跌倒及尘灰入眼;搬运沉重物品时,须两人以上搬运,尽量使用车辆,注意防止腰背扭伤; 4、使用较浓清洁剂时,应带上手套,防止皮肤被腐蚀烧伤;不被金钱和体面的工作所诱惑而受骗上档; 5、不在雇主家和家政公司以外的地方住宿,天黑之前应回到雇主家中或家政公司,路上注意交通安全; 6、在雇主家做饭时,要特别注意防火,现在大多家庭都使用天然气灶具,用完时要及时关闭天然气总阀,再关闭灶具开关,离开时确保断气; 7、另外,使用家电时也要注意安全,外出买菜购物离开时,要先切断电源,尤其是容易产生热量的家电,防止火灾和家电损坏。现在城市大多都是高层建筑,一旦发生火灾,还将秧及周围邻居和上层住家,这方面的惨痛教训比比皆是,我们应该认真汲取。 总之,只要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在服务工作中时刻把安全放在首位,操作上小心谨慎,才能最大程度的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但意外来临,有时防不胜防! 家政服务人员在工作中,因意外导致自己伤亡,或者造成雇主家庭成员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都将会产生大大小小的经济纠纷和社会矛盾。 案例一 衢州市区朱阿姨接到家政服务部通知,去富某家进行清洁服务,朱阿姨在打扫时,踩到防盗窗上擦玻璃,防盗窗突然松脱,她不幸从4楼坠落致伤,经鉴定为伤残九级。事后,朱阿姨将家政公司和东家一并告上法庭。衢州法院一审判决要求被告家政公司赔偿朱阿姨各项损失共计8.6万余元。 案例二 张某通过家政公司雇用了家政员郭某,照看不足一岁的宝宝。某天,郭某因急着去接电话,将孩子独自放在沙发上,孩子从沙发摔下导致受伤。张某认为是郭某照顾不周导致孩子受伤,同时也担心孩子因摔伤留下后遗症,于是将郭某所在的家政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种损失合计2万元。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建议家政公司都能够主动投保家政服务综合保险,价格不贵、保障全面,能提供包含家政服务人员和客户双方意外、医疗和财产的保障,从而避免经济纠纷,帮助企业降低经营风险。
2021-07-06来源:腾讯网据国家发改委网站6月25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三部门近日印发《“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新建或利用现有机构设施、空置场地等改扩建,建设一批公办托育服务机构,支持承担指导功能的示范性、综合性托育服务中心项目建设。扩大普惠性托育服务供给,支持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服务机构,支持公办机构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探索发展家庭育儿共享平台、家庭托育点等托育服务新模式新业态。 以下为方案全文: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聚焦“一老一小”领域扩大养老托育服务有效供给,提升服务质量,完善服务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制定“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 一、实施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养老、托育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抓住重点难点问题,补齐养老托育短板弱项。李克强总理要求发展就近可及、普惠公平的“一老一小”服务。“十三五”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91号)、《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关于促进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 号)、《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52 号)等政策文件也相继出台,为长期做好相关工作奠定了基础。人口老龄化是今后较长一段时期我国的基本国情,“十四五”时期我国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的需求更为迫切。主要表现为,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2020年底,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达2.6 亿,今后5年60岁及以上老年人将以每年约1000万人的速度增长,高龄和失能失智老人数量不断增多,养老服务需求持续增长,对服务能力和质量提出更高要求;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以来,经济负担、婴幼儿照护和女性职业发展等经济社会因素已成为影响生育的重要因素,而当前托育服务仍处于起步阶段,既面临需求不断扩大、投资快速增长的发展机遇,也面临设施缺口大、运营成本高、人才供给不足等挑战。 “十四五”时期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迈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阶段,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加强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是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基础性工程,是贯彻落实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任务要求的具体实践,对于实现老有所养、幼有所育,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进一步深化养老托育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注重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扩大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完善服务体系,更好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促进广大家庭和谐幸福、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在中央和地方共同努力下,坚持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进一步改善养老、托育服务基础设施条件,推动设施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增强兜底保障能力,增加普惠性服务供给,提升养老、托育服务水平,逐步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发展和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三)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充分考虑本地国土空间规划、服务人口和半径等情况,优化资源配置,统筹“一老一小”服务设施数量、规模和布局,推动人民群众就近就便享受服务。 2。坚持保障基本,适度普惠。强化政府保基本兜底线职能,补齐重点人群、重点领域、重点地区设施建设短板。引导发展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方便可及的普惠养老、托育服务。 3。坚持地方为主,中央支持。地方履行发展“一老一小”服务的主体责任。中央预算内投资发挥引导和带动作用,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地方真抓实干。 4。坚持改革创新,整体推进。创新优化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方式,以投资换机制,带动地方制定实施“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明确目标责任,健全工作机制,优化发展环境。 三、建设任务和建设标准 (一)建设任务。 1。养老服务体系。一是建设连锁化、标准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提供失能照护以及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行等服务。二是新建或改扩建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提升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护理能力和消防安全能力,强化对失能失智特困老年人的兜底保障。三是扩大普惠性养老服务供给,支持培训疗养机构改革转型发展养老,支持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 2。托育服务体系。一是新建或利用现有机构设施、空置场地等改扩建,建设一批公办托育服务机构,支持承担指导功能的示范性、综合性托育服务中心项目建设。二是扩大普惠性托育服务供给,支持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服务机构,支持公办机构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探索发展家庭育儿共享平台、家庭托育点等托育服务新模式新业态。 3。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示范。一是支持儿童劳动教育、自然教育、课外实践、科技体验、素质拓展等校外活动场所设施建设。二是支持城市街区、道路、社区以及学校、医疗机构、公园、图书馆、绿地等公共空间和公共设施适儿化改造等。 4。落实重大决策部署的建设项目。党中央、国务院做出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中央领导同志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落实的养老、托育服务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现有建设任务暂未覆盖的,可另行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纳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统筹实施。 (二)建设标准。 各地要科学规划公办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的用地、面积、功能和装备结构,依照《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450—2018)、 《老年 养护院 建设 标准》 (建标144—2010)、《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等标准规范,以及“十四五”托育机构建设指导指南等,合理确定项目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避免铺张浪费、贪大求洋。 普惠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功能布局、参数设置等可参考《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建标144—2010)相关规定,普惠托育服务设施建设的功能布局、参数设置等可参考相关标准规范,结合本地实际合理设定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 建筑环境及消防设施配置要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8 版)、《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民函〔2015〕280 号)、《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2010)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四、项目遴选要求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专项项目遴选过程中,优先考虑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区域重大战略以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要求,并积极向脱贫地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革命老区等重点地区倾斜。同时,还要符合以下项目建设和测算要求。 (一)公办养老服务机构能力提升项目。 1。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支持多个公办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组网建设运营,单个机构建设(含新建、改扩建)床位不少于30张护理型床位,床均面积控制在 30—40 平方米之间,投资按每床位12万元测算,不足12万元的按实际计算。 2。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含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项目。一是支持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含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和护理能力改造提升。建设(含新建、改扩建)床位控制在500张以内,床均面积在42.5—50平方米之间,建设规模控制在 21250平方米以内,每张养老床位床均投资按15万元测算,不足15万元的按实际计算。二是支持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改造提升。对已建成但未达到消防安全标准的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含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进行建筑消防设施改造,配备消防器材,改造安全疏散设施、微型消防站、消防安全标志等。消防安全改造提升按“4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测算,不足测算标准的按实际计算。 (二)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 通过新建养老服务设施,以及改扩建适宜的培训疗养设施、厂房、医院、闲置校舍、办公用房及其他设施等方式,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社区、医养、旅居、培疗转型养老”4类项目: 1。支持养老服务骨干网建设,夯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发展集中管理运营的社区嵌入式、分布式、小型化的养老服务设施和带护理型床位的日间照料中心,支持连锁化、综合化、品牌化运营,增加家庭服务功能模块,强化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行等服务能力,增强养老服务网络的覆盖面和服务能力。 2。支持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支持社会力量建设专业化、规模化、医养结合能力突出的养老服务机构,完善长期照护服务的标准规范,加强专业护理人才培养储备,提升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服务水平,促进康复辅助器具推广应用,强化对失能失智老年人的长期照护服务。支持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建设项目原则上床位数应在50张及以上,床均面积控制在30—50平方米之间,床位数可根据老年人需求或机构实际条件进行适当调整,可同时申请设备包。 3。支持普惠旅居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结合各地区资源禀赋状况,形成季节性地方推介目录,加强跨区域对接联动,畅通全国普惠旅居养老服务。 4。支持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培训疗养机构转型发展普惠养老项目。《关于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培训疗养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6〕60 号)提出,通过改革有效盘活国有资产存量,加快转型发展,促进公共资源向社会开放,支持转向健康养老等新型服务业。《关于推进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培训疗养机构转型为养老服务设施的实施意见》(发改体改〔2020〕156 号)进一步明确将培训疗养机构转型为养老服务设施作为改革的主要方向。按照以上文件要求,对于中央所属培训疗养机构转型项目,可通过完成“先接后交”手续,视同资产承接方已具备项目产权或使用权,组织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各地要加大政策支持和协调推进力度。同时,对于完成资产交接、前期手续完备、符合中央预算内投资相关要求的地方所属培训疗养机构转型项目,成熟一批、储备一批,积极纳入支持范围。 (三)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支持公办托育服务机构建设,鼓励采取公建民营、购买服务等方式运营。支持地市级及以上政府建设承担指导功能的示范性、综合性托育服务中心项目,设置一定规模的托位,并提供托育从业人员培训、托育机构管理咨询、托育产品研发和创新设计、家庭养育指导及婴幼儿早期发展等服务。“十四五”期间将根据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在相关部门另行研究制定托育服务综合指导中心建设标准后,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予以支持。 (四)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 支持社会力量发展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和综合托育服务机构。新建、改扩建一批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化、专业化的托育服务设施,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的普惠托育服务。支持工业(产业)园区、用人单位等利用自有土地或设施新建、改扩建托育服务设施,普惠托位要向社会开放提供。培育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发展互联网直播互动式家庭育儿服务,鼓励开发婴幼儿养育课程、父母课堂等。支持公办机构发展普惠托育服务。鼓励依托社区、幼儿园、妇幼保健机构等新建和改扩建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化、专业化的托育服务设施,原则上单个机构建设托位规模在150个以内为宜。 (五)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示范项目。 支持纳入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示范范围的城市加强儿童校外活动场所设施以及城市公共空间和公共设施适儿化改造等,项目建成后应向所在地全体适龄儿童提供公益或普惠性服务,营利性项目不纳入支持范围,重点支持能够补短板、强弱项,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项目建设,单项投资较小的一般项目不纳入支持范围。 五、资金安排 (一)资金渠道。 “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相关项目的实施责任主体负责落实建设资金,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根据国家财力状况统筹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逐年安排,滚动实施。建设任务可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情况和项目执行情况展期实施。地方政府、项目单位等要发挥主体责任,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加强规划组织实施。原则上,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布局支持省、市级(含区)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摆脱贫困的县“设立五年过渡期”的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县级及以下重点支持 832 个原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片区县和片区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公办养老服务机构能力提升项目。 (二)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标准。 1。公办养老服务机构能力提升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原则上按照东、中、西部地区(含享受中、西部政策地区)分别不超过床均建设投资或平均总投资的 30%、60%和 80%的比例进行补助(设备包等定额补助项目除外)。其中,对低于床均建设投资或平均总投资的项目,按照实际投资给予相应比例的补助;对高于床均建设投资或平均总投资的项目,超出部分投资由各地自行解决。对于南疆四地州、涉藏地区、享受中西部待遇等政策地区的项目按有关规定执行。 公办养老服务设施公共卫生应急能力改造、应急救援设备配置项目。按照“分层分类、平战结合、高效协作”的原则构建覆盖全国的养老服务应急救援体系。地级市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在新建和改扩建等过程中,可在同步改造和拓展现有服务设施基础上,成立市级养老应急救援中心,并可申请100万元应急救援设备包,用于配置应急救援设备和相关物资,每个项目仅限申请一个设备包且设备包不能单独申请。 2。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采用定额补助的方式,按每张养老床位2万元的标准支持居家社区型和医养结合型机构建设,1万元的标准支持旅居型机构建设。项目同时符合多种支持类型的,按最高标准进行补助。原则上每个城市年度补助床位数不超过10000张,高于年度补助床位数上限的按10000张补助,或者分年度实施。建设任务跨年度的项目,可以分年度安排。 3。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原则上按照东、中、西部地区(含享受中、西部政策地区)分别不超过平均总投资的 30%、60%和 80%的比例进行补助。其中,对低于平均总投资的项目,按照实际投资给予相应比例的补助;对高于平均托位建设投资或平均总投资的项目,超出部分投资由各地自行解决。对于南疆四地州、涉藏地区、享受中西部待遇等政策地区的项目按有关规定执行。 4。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建设项目,采用定额补助的方式,按每个新增托位1万元的标准给予支持。 5。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示范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原则上按照东、中、西部地区(含享受中、西部政策地区)分别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 30%、60%和 80%的比例进行补助。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对儿童校外活动场所设施建设类单体项目补助上限按2000万元控制,对城市公共空间和公共设施适儿化改造类单体项目补助上限按1000万元控制。原则上每个示范城市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总额不超过1亿元,可以分年度安排。 (三)资金下达方式。 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含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和托育服务能力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采取直接下达的方式安排。公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改造提升项目、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及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示范项目采取切块下达的方式安排。 六、创新机制 (一)鼓励制定并承诺实施一揽子解决方案。各地要统一规划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城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区分基本公共服务和非基本公共服务,对于基本养老服务,明确受益范围和基础标准,体现政府责任;对于非基本公共服务,提出发展目标,加大对社会力量的支持,谋划一批普惠养老和普惠托育服务项目,明确项目的类型、规模、融资方式、服务人群及计划开工时间等内容,扩大有效供给;引导社会力量提供适老化技术和产品,推广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普惠养老、普惠托育参与城市要出台政策支持包,与参加主体签订合作协议,将政策支持包落实到城企联动具体项目,保障参加主体享受到承诺的优惠政策,并明确参加主体责任。各地加强对整体解决方案的组织实施,列入方案的项目可集中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 (二)鼓励明确项目运行方案。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养老、托育项目要“软”“硬”结合,统筹考虑项目建设和运行,根据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开展项目建设,鼓励在项目实施前形成项目运行方案,明确服务对象、内容、价格、模式以及人员、资金、设备设施保障等,确保项目建成后服务设施持续运行和良性发展。 (三)鼓励培育运营能力强的服务机构。鼓励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推动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通过开展运营能力评价等方式,支持实力雄厚、项目优质、诚实守信的龙头机构,推动提升服务质量。 (四)引进金融机构降低企业成本。引导金融机构对普惠养老、普惠托育企业和机构提供金融支持,鼓励银行、保险、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参与合作,充分发挥“投贷债租证”协同作用,对普惠养老、普惠托育专项行动提供多样化金融服务,降低企业和机构建设运营成本。引导战略合作机构积极对接项目,并针对性开展金融产品创新。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实施方案编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民政部负责推进公办养老服务机构能力提升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推进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推进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和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各地要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摆上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各级民政、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各自领域内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养老、托育设施规范运行、发挥效益。 (二)严格项目管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政府投资 项目 储备编 制三年 滚动 投资计 划的通 知》 (发改 投资〔2015〕2463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使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加强项目储备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5〕2942 号)要求,做好与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的衔接,并录入重大建设项目库,对不符合条件的项目不列入年度投资计划。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社会领域相关专项 中央 预算内 投资专 项管 理办法 的通知 》( 发改社 会规〔2021〕525 号)中“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做好管理工作。项目单位被列入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黑名单的,国家发展改革委不予受理其资金申请报告。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设施建设监管,项目建设资金应足额及时到位,保证建设质量。完善项目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持续跟进掌握项目后续运营情况,适时组织项目调研、评估工作。各地要加强项目竣工验收,适时将年度投资计划竣工验收情况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 (三)建立保障机制。要贯彻落实国家养老、托育服务政策措施,进一步制定出台相关保障措施。要管好用好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完善配套服务功能。要健全综合监管体系,增加人力资源供给,健全服务规范,保障运行经费,发挥项目建设效益。 (四)加强监督评估。各地要建立项目动态监督检查机制,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实行实施方案公开和年度投资计划公开。对于切块、打捆方式下达的非涉密投资计划,各地要将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的非涉密敏感的投资计划按规定予以公开。国家发展改革委分别会同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将按照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督查,推动开展投资成本和效益的综合评估,及时总结各地实施情况。 责任编辑:武晓东 SN241
2021-07-06来源:观察者网人口老龄化是我国社会发展面临的重要趋势。5 月 11 日,我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结果公布,数据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为26402万人,占总人口的18.70%,与2010年相比,占比上升5.44%,与2000年五普数据相比,上升8.37%,我国已进入新一轮老龄化加速时期。 伴随着“银发时代”的到来,社会对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增加,其中如何保障老年服务是当今社会的最为关注的话题,同时,它在国家的“十四五”规划以及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也是被明确指出的工作重点。 养老服务的提升离不开养老护理员。养老护理员是养老服务的主要提供者,也是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的中坚力量。但当前我国养老护理员总体上仍面临数量短缺、专业能力不强等困境。 有数据显示,未来养老专业技能人才缺口将达到千万人。 我国养老形势愈加严峻,如何解决养老护理员短缺问题,怎样实现“老有所养”是我们社会必须要思考并且解决的难题。 part 01 “银发经济”人才需求迅速扩大, 供需两端存在结构错配 1、老龄化加剧,老人护理需求与日剧增、需求日益多元化 我国老年人口规模不断攀升,呈现基数大、高龄多、空巢多、失能多、慢病多的特点,养老形势严峻,老年护理的压力和需求量巨大。 相关数据显示,在我国,有1.8亿以上的老年人患有慢性病,患有一种及以上慢性病的比例高达75%,失能和半失能老年人约4000万人,他们迫切需要专业性、医养结合的长期护理服务。 与此同时,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健康理念的转变,养老需求呈现多层次、多样化、专业化的发展趋势,急需大量的养老产业人才。 现代养老产业从业人员应是健康照顾与促进者、组织与管理、教育与咨询者、协调与合作者、研究与应用者等多种角色的综合体,养老领域需要能将社会工作、医学护理、心理学、营养学等横跨领域融会贯通的应用型人才,这对我国老年人才队伍培养体系的发展提出了新要求。 2、我国养老人才队伍发展现状 1)数量严重不足 从一线护理人员到中高层经营管理人才,我国的养老产业正在面临全线的“用人荒”。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公布的一项报告称,即便按照一般口径的1:3完全失能人口照护比来看,我国养老护理人才的缺口规模也已达到500万人之巨,其余各类相关的专业化服务人才也同样缺乏。 根据今年5月国家卫健委在央视的最新采访,我国目前有约2.54亿老年人、4000万左右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对养老护理员的需求多达600多万,但是我国目前仅有50多万名从事养老护理的服务人员,远不能满足需求。 2)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不足 养老护理工作在整个行业领域都比较低端,从实际情况来看,我国现阶段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基本以农村出身的40、50人员为主,他们文化程度普遍较低,也缺乏职业的养老护理技能训练。据了解,在北京,很多养老机构照护人员的主要来源为外来农民工,且用工形式以临时工与合同工为主。 根据民政部社会福利中心一项课题组的调查分析,全国养老机构专业护理人员 仅占12.21%,养老护理员学历水平集中于初中以及中专学历,教育水平较低且接受的培训不足,护理人员队伍整体文化素质较低。 3)养老队伍流失严重 在养老产业的人才培养上,由于社会观念、薪资待遇、福利补贴等各方面原因,养老人员的流失问题也相当严重,很难形成长期稳定的职业队伍。 目前我国养老机构的各类服务人员工资待遇普遍偏低,工作时间长、强度大,这种工作内容与劳动待遇之间的严重失衡,最终导致养老机构各类服务人员流失率居高不下。 从全国养老职业教育发展来看,学生到岗第一年的流失率可能达到 30%,第二年 50%,第三年 70%甚至更高。据统计,在北京,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专业的毕业生,在3年之内的行业留存率大约只有30%。 一言以蔽之,当前我国的养老服务队伍有“三低三高”的普遍特征:社会地位低、收入待遇低、学历水平低、流动性高、劳动强度高、平均年龄高。 part 02 培养现状: 当前我国养老护理人员培养的三大力量分析 新时代下的中国老龄社会,为养老产业带来巨大挑战和无限机遇。无论从由上而下的养老政策落地而言,还是从由下而上的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来看,毫无疑问,培养、留下养老人才是中国养老困局破题的第一痛点,也是未来养老产业的核心竞争资源。 1、政府引导、政策开道 近来,伴随我国人口老龄化形势的日益严峻,国家以及地方关于养老服务人员相关政策制度在不断建设完善,从人才培养、政策奖励、技能要求等多方面,国家鼓励并规范着这块“养老人”市场,关乎2.6亿中国老人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制度建设,正在加快步伐。 1)在学生培养方面: 《全国民政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2010-2020年)》提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工程”规划,计划到2020年,培养具备老年学、护理学等专业基础知识,实践经验丰富的养老护理员600万人。为此,各个部门、地方也有不同政策出台。 2)对优秀养老人才奖励方面: 例如,深圳、北京等地区都提出要明确补贴奖励标准。 《北京市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实施办法》中提出,对应届毕业生进入养老服务行业的,将分三年发放入职奖励,本科及以上奖励6万元,专科(高职)奖励5万元,中职奖励4万元。除此之外,对养老护理岗位在职人员,结合其职业技能等级,按照500元至1500元不等的五个档位,直接向本人发放津贴。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年轻护理人员的待遇,吸引年轻人进入养老服务行业。 3)推动养老人员专业化、职业化方面: 4)在政府主导的培训方面: 在这方面,表现最为突出的是上海和广东。以上海为例,仅在2021年上半年,上海在养老护理员方面就有三个创举,包括:进行首届“上海市百佳养老护理员”评选;首次启用“上海市养老护理员信息管理系统”;首届高技能养老从业人员培训班在上海开放大学开班。 而在广东,自2012年起,广东省民政厅依托广东省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持续实施养老护理员培训“双千计划”,每年为全省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免费培训2000名养老护理员。 根据2020年广东省的“双千计划”培训情况公示,2020年其培训形式分为线上和线下培训,截至2019年底,全省已培训的人数16421人,目前全省已有超3万人接受了“双千计划”培训。 2、学校培养,教育护航 我国高职院校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历经了从无到有、由少变多、逐步做大做强做优的演变过程。根据公开数据,2019年,我国高职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点新增56个,总数达到278个;中等职业学校由2004年的3所发展到如今的100余所;技工院校在2018年专业目录增设老年服务与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等专业; 本科教育于2019年也增设养老服务管理专业、老年学专业,至此,我国逐步构建起从技工院校、中职学校、高职学校到本科学校立体化的老年专业教育体系。 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教授王建民在2019年公开表示,当前全国有217所院校开设了老年服务专业,招生最好的能有100人左右,最差的可能只有十个八个。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的招生情况属于中等水平,每年大概招生50人左右。按这个招生速度,根本满足不了社会的需要。 在学校专业设置上,《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设置了护理(老年护理与服务方向)、老年人服务与管理等专业。《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设置了护理、老年服务与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社会工作等专业。 而当前现状是,即使培养出一批专业化、年轻化的养老人,目前多数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毕业生进入养老服务行业就业意愿并不强烈。 近日,BOSS直聘研究院发布的《2021应届生就业趋势报告》显示,2021年前5个月,养老产业相关岗位的应届生招聘规模同比增长51%,但与社会招聘的火热程度相比,产业整体对应届生的招聘意愿较弱,薪资竞争力不高。 对应来看,养老产业中的“硬核”专业岗位更倾向于社招,有意愿进入行业发展的应届生获得的职业机会不足。因此,如何给毕业生以良好的职业发展路径,也是学校应该思考的问题。 3、市场培育,实践培养 事实上,当前活跃在养老圈的绝大多数养老人还是由市场培育的,养老人才队伍培育建设,不仅需要国家政策和教育培训系统的支持,更需要创新整合社会资源,需要更多市场化养老机构的参与,因为市场化养老机构的成功经验,可以反哺政策制度与教育培训体系的完善进化。 目前在养老机构深耕的“资深”护理员主要有两个来源,他们的培养主要来源于外包模式与自培模式: 1)外包模式: 专业的第三方护理外包公司在培养“养老人”方面,是一支非常重要的力量。 目前,有一些专业从事老年护理服务与技术技能培训、养老机构运营管理、居家养老服务的护理外包公司,为养老机构及社区居家老人输送经过系统培训、具备较高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水平的养老服务人才,比如鹏翼时代、海阳旗下都有相关业务。 当前市面存在的护理外包的模式,主要分为护理人员劳务派遣和整体护理外包两种: A、护理人员劳务派遣,是由第三方公司为运营机构派遣专业养老护理人员,解决养老机构服务人员人头短缺、流动性大,即“人难招、更难留”的问题。其管理体系和管理人员,由养老机构自身人员负责。 B、护理整体外包,是指包括涉护理服务包括管理人员、护理服务人员和整个护理服务流程整体打包委托给第三方公司,第三方公司需具备护理员培训体系和师资力量,并根据养老机构不同阶段的护理员配置需求进行匹配,护理员与第三方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养老机构按月向第三方公司支付护理员外包服务费。 由于养老机构普遍存在的招聘难,人员流失率高等问题,越来越多的企业希望采取护理服务外包的方式,借助专业的第三方来解决这些痛点。 从2018年开始起,一些高端养老机构逐渐开始采取服务外包的方式,目前已有万科、乐成、中信、首厚、北控恒颐等多个知名中高端养老品牌进行了不同形式的“护理外包”合作,而远洋、龙湖、首开寸草等公司也在内部积极探讨、推进中。 养老服务运营公司——鹏翼时代的刘媛敏曾给AgeClub分享过她的“养老人员培训”经验。据刘媛敏介绍,护理人员的岗前培训基本上为期7天。岗后提升培训包括护理员初级培训、中级培训以及高级培训。初级培训累计需要180个学时,中级累计需要330个学时,高级累计需要420个学时。每一个阶段的学习结束之后会有一个考核,涵盖理论知识、通过考试、评估、定级,最终发放护理员等级证书。 在如何留人这一问题上,她认为:薪酬、福利、考核、评价,外在的驱动向来行之有效。然而,发自内里的内驱力将蕴含更大的能量。同时,在给护理人员培训的过程中,公司要不断强调:养老护理员岗位并不是一个短期的临时工作,它是一个可以终生从事的专业职业。 基于这一理念,他们给护理人员提供了一个从最初的护理员、资深护理员、到管理岗位如楼层主管、护理主任、养老院院长的职业发展通道,随着职级的不断提升,收入也会相应增加。借助这一岗位晋升通道,年轻人可以很好很快地发展。通过提供这种清晰的岗位晋升通道,可以吸引和留住一些人,特别是一些年轻的护理人员。 2)自培模式: 鉴于当前养老服务业人才的严重缺失现状,除了外聘关键人才,很多养老相关企业更多还是发力于内训,将自有团队与外聘团队有机整合,构建人才梯队。 比如我们曾研究过的小柏家护的人才培养模式,为了保证服务质量,提升品牌影响力,小柏家护坚持开办培训学校,即使在发展扩张的过程中,也没有放弃培养“嫡系”员工,根据小柏家护2017年公开的数据,小柏家护签约家护师为1645人,其中员工型是639人,占比39%左右,而培养“自培团队”是保证服务质量的一大保障。 在央视专题节目《谁帮我们养老》中,寸草春晖创始人王小龙提到,为了留下年轻人,机构会培养年轻人走向管理岗位。“从他实习期开始,五年当院长,他每上一级,他的收入也在不断的上升。”通过畅通基层护理人员的上升通道,明确其职业前景,来保障年轻人的工资待遇,以此吸引并留住更多的年轻养老人。 除了组织架构建设与人才梯队建设机制保障,留存、培育、壮大自身队伍,养老机构还尤其需要关注一线护理员最为关注的焦点问题,即提升福利待遇、社会认同与教育成长。如通过绩效奖金、职业技能竞赛、能力评级、荣誉认证等方式,改善薪酬体系,并辅以激励体系建设,以提升养老人才队伍的职业认同感与社会认同感,这样才能真正打造自己的一批专业化自建养老人。 part 03 国外经验借鉴: 如何有效解决养老护理员短缺难题 事实上,许多国家都面临着长期照护服务从业人员长期短缺的问题,吸纳并留住长期照护服务机构中的服务人员几乎对所有国家来说都具有挑战性。因此,我们以世界老龄化最严重国家之一的日本、德国为例,看看他们在解决养老人员短缺以及护理员培养方面提出的新思路。 1、技术助力,解决养老护理员短缺难题 面对严重老龄化,日本政府为缓解介护工作人员不足,制定了多种应对策略。比如外国人只要通过日本养老护理员的国考,拿到资质证书,就可以留在日本就业,此外,养老护理员还有畅达的职业晋升通道,比如,工作3年就有机会升副主管,6年有机会升主管,8年有机会升院长,这都有明文规定。 还有就是大力推动机器人技术在介护领域的应用。日本政府从2013年起开始支持科技养老的概念,主要是鼓励通过高科技实现远程监控和交流,呼叫和定位,医疗和咨询等,护理机器人的开发近年来也得到重视。 有数据表明,这些年日本政府把1/3的财政预算都用于发展护理机器人了。日本经济产业省曾估计,2015~2025年10年间,日本护理机器人市场将增加20倍。 在国内,也有一些科技企业开始研发养老护理机器人。 如科大讯飞推出了两款机器人可服务老年人,一是康护机器人,具有体征测量、智能诊断、居家理疗、健康管理、陪伴看护等实用化功能,主要服务于中高端家庭和养老机构。二是智能养老机器人,据介绍,其新一代养老服务机器人,可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护服务,为机构管理降本增效,可实现人体安全看护、环境安全监测、健康闭环管理、精神娱乐陪护等功能。 养老护理机器人,一方面能弥补护理服务人员严重短缺的不足,一方面能把现有护理人员从繁杂重复低端的劳动中解放出来,为老年人提供更高层面的服务,科技助力,进而解决养老护理员短缺难题。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护理机器人代替护理员,以技术的手段来化解养老难题。 2、德国“双元制”的护理职业教育 我们可以看到:在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方面,德国的老年护理职业教育已经非常成熟,卫生机构和养老企业能够全程参与职业教育与培训的全流程,不仅保证了学生的培养质量,也促进了学生与机构间的感情连接,在机构承担临床实践培训费用的同时,机构也获得了优质人才保障的潜在利益,形成多方共赢的局面。 但中国在养老服务领域的人才培养方面,校企合作与产教融合的模式和良性运行机制尚未形成,共同招生、共同培养、共同发展、共同就业的态势仍然不够深入,临床实践与学校教学难以形成合力。 对于学生而言,真正熟悉专业内容,并不是在书本上,而是在实践中。只有进入阶段,才算彻底了解养老护理行业真正的工作内容。而据了解,很多学生都反映实习内容与课堂内容差距过大,使他们很难形成专业认同或是职业认同。这些都会导致他们一毕业就会远离养老行业。 借鉴吸收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和护理职业教育的经验,有助于提升养老服务校企合作与产教融合运行效率、养老服务职业教育标准开发水平、学校理论教学和养老服务机构临床实践质量,从而将中国健康养老职业教育推向高水平发展。
2021-07-05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人社厅发〔2021〕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乡村振兴局、妇联: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安排,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要求,持续加强家政服务供需对接,引导和鼓励农村劳动力特别是农村妇女到家政服务领域就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全国妇联决定组织开展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助力乡村振兴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和欠发达地区农村劳动力为重点,组织72个中心城市家庭服务体系建设联系点城市与欠发达地区开展家政服务劳务对接,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优势互补、协同推进的原则,健全完善对接工作机制,搭建家政服务供需平台,加大有组织劳务输出力度,引导和鼓励农村劳动力到家政服务领域就业,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增收,进一步推动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巩固拓展家政服务劳务对接成果,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完善机制 (一)调整完善对接工作机制。建立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受帮扶地区、省内城市与受帮扶地区的跨省和省内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工作机制,明确输出地输入地责任,组织大型家政服务企业与受帮扶地区进行对接。2017年以来已开展家政服务劳务对接扶贫行动的双方,要巩固对接成果,根据情况及时调整补充协议内容,完善相关对接措施,提高对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调整后的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结对关系,积极拓展新的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尽快签订协议,细化实化具体措施。同时,输出地要加强省内对接,建立中心城市与受帮扶地区的对接机制,加强精准对接和有序输出。对接双方采取召开联合协商会议、相互考察对接、联合组织培训等方式,形成制度性联系,畅通对接渠道,做好对接保障。 (二)加强部门协作和纵向联动。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与乡村振兴、东西部协作部门和妇联组织的协作,建立部门间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在组织资源、开展培训、协调政策等方面的优势,合力做好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各省级部门要充分发挥统筹、规划、对接、政策、管理等方面的作用,受帮扶地区要做好培训、对接、输出等工作。 (三)强化供需精准对接。输出地特别是受帮扶地区要及时摸排掌握务工和岗位需求,通过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妇联组织深入走访调查等,摸清农村劳动力状况和外出从事家政服务的就业意愿;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特别是农村妇女的宣传动员,激发他们到家政服务领域就业的积极性、主动性。输入地特别是中心城市要及时了解掌握本地家政服务岗位需求状况,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巾帼家政服务联盟、巾帼家政培训示范基地、家政龙头企业的作用,与受帮扶地区建立家政供需信息共享、沟通和发布机制,实现供需精准对接。 三、具体措施 (一)推进有组织劳务输出。中心城市与受帮扶地区要加强协作,通过线上线下就业服务,为家政服务企业和劳动者求职搭建对接平台,联合开展专场招聘活动,及时发布岗位需求信息,提供免费政策咨询。切实做好对接前后的相关服务保障工作,切实解决交通出行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开展关爱活动,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稳定就业。对跨省从事家政服务的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按规定适当安排一次性交通费补助。东西部地区应结合实际支持中西部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跨省就业。 (二)加强家政劳务输出基地建设。遴选一批家政劳务输出基地,扩大家政劳务输出基地规模,有条件的地区可对认定为就业帮扶基地的家政劳务输出基地,按规定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等给予一次性资金奖补。倾斜支持大型、特大型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附近家政劳务输出基地建设。对面向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三)培育家政劳务品牌。有条件的地区要结合本地地域特点、家政服务基础,借鉴其他地区的经验做法,大力培育、创建、发展一批有特色、有口碑、有规模的家政劳务品牌,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借助品牌效应带动有组织劳务输出规模,带动更多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和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 (四)支持家政服务领域创业。引导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和农村劳动力返乡入乡在家政服务领域创业、乡村能人就地创业,帮助有条件的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自主创业,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场地安排、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创业培训等政策支持。 (五)加强家政服务技能培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面向有意愿从事康养服务的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和农村劳动力,开展就业上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和创业培训,不断提高家政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组织制定健康照护师等家政服务领域职业标准。按规定落实好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生活费补贴政策,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按规定落实好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 (六)加强家政培训能力建设。指导技工院校积极开设家政服务等专业,加强与相关企业合作力度,扩大招生和培训规模,提升家政服务业人才培养质量。发挥省级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各级巾帼家政培训示范基地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开展家政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通过积极举办家政服务业相关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竞赛促进乡村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在全国技能大赛、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等各类涉农职业技能竞赛中积极设置家政服务类竞赛项目。 (七)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注重调动家政服务企业参与对接行动的积极性,大力支持家政服务企业做大做强,拓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空间。鼓励和引导更多有实力的家政服务企业直接与受帮扶地区开展劳务对接,支持家政服务企业在受帮扶地区建立劳务培训基地,开展订单定向培训。各地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职业中介机构、劳务经纪人和职业培训机构等参与对接行动。对家政服务领域的用人单位吸纳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就业的,按规定享受社保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政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乡村振兴、东西部协作部门和妇联组织要把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助力乡村振兴行动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内容,纳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工作部署,作为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工作内容。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部门分工,形成工作合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牵头做好相关工作,加强统筹协调,推动督导落实;国家乡村振兴局要督促指导各地乡村振兴部门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相关信息,实现数据共享。全国妇联要加强政策宣传,引导更多的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和农村劳动力到家政服务领域就业创业。 (二)落实工作责任。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乡村振兴、东西部协作部门和妇联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大工作力度,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协调配合,协同推动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工作。加强工作指导督促,及时健全完善省、市、县、乡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工作机制,精心制定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工作方案,明确年度对接工作目标任务、工作举措和进度安排,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效果到位。要建立工作台账,加强督促检查,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切实推动家政服务劳务对接任务和措施落实落地。 (三)广泛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和媒介,大力宣传支持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助力乡村振兴行动的政策措施、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宣传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和农村劳动力在家政服务领域就业创业的典型案例,发挥典型引领作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和农村劳动力树立劳动致富的观念,激发劳动致富内生动力。 请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将本年度对接工作方案、对接名单及年度输转计划(附件1)于6月30日前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民工工作司,并于12月15日前上报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台账(附件2)。 附件:1. 2021年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助力乡村振兴行动 对接名单及年度输转计划(略) 2. 2021年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台帐(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 全国妇联办公厅 2021年6月18日
2021-07-05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根据《实施方案》,要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进一步深化养老托育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注重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扩大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完善服务体系,更好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共同制定的《“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印发,“十四五”时期我国养老、托育的建设蓝图日渐清晰。 根据《实施方案》,要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进一步深化养老托育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注重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扩大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完善服务体系,更好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与此同时,这也与我国放开三孩的生育政策相适应。 “托育和养老是直接影响我国人口质量的两个重要环节。我国之前的生育政策,从单独二孩到全面二孩,政策的出发点是刺激生育率的提升,但是效果却不如预期,背后就是托育的成本太高,而且托育机构太少,导致生育意愿不强。”武汉科技大学教授董登新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广东省婚姻家庭建设协会秘书长、红树林高级督导级别心理咨询师叶英扬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未来包括托育在内的配套措施逐步落实,究竟会产生何种影响,还需要进一步观察。但是整体来说社会的配套措施的完善,确实会降低生育的压力。 应对低生育意愿 在放开生育三孩的政策落地之后,近期多地都在对生育意愿进行调查。 近日,为了解西安育龄青年对“二孩”“三孩”的生育意愿,国家统计局西安调查队在西安市抽取100位育龄青年开展专项调研,显示67%的育龄青年只愿生育一个孩子;23%的育龄青年愿意接受“二孩”;可以接受“三孩”的只有8%。 其中,收入越高,“二孩”“三孩”生育意愿越低;受教育程度越高,“二孩”“三孩”生育意愿越低。同时,年龄越大,“二孩”“三孩”生育意向越强。 济南“三孩”生育意愿调查也显示,20至25岁年龄段受访者均没有生育三孩的意愿,25至30岁年龄段6.5%的受访者有生育三孩的意愿,30至40岁年龄段6.1%的受访者有生育三孩的意愿,40岁以上年龄段7.0%的受访者有生育三孩的意愿。 同时,在被调研对象中,月收入在2000元以下的受访者中,生育三孩的意愿最高,占比14.3%;月收入30000元以上的受访者中,均没有生育三孩意愿。 叶英扬表示,目前青年人的生育意愿偏低有多个原因。首先是经济压力,和中年人相比,青年人的整体经济实力不强,而生育和养育孩子的压力非常大。与此同时,很多青年人也更不受传宗接代的观念的影响,希望生活更自由一些。 “而且现在社会的很多保障性配套措施没有跟上,如果真要生育三孩,幼儿园、小学的学位是不是够?孩子生病了,儿科医生是不是够?”叶英扬表示。 她指出,很多高收入的家庭并没有生育三孩的意愿,也与竞争压力有关。因为收入高就意味着职业压力大,特别是一些职场女性,确实有可能因为生育孩子而导致职场上升空间的降低,甚至可能不能再获得升职的机会。 尽管出现年龄和收入上的区别,整体来看“三孩”生育意愿并不高,这是为什么? 一位职场妈妈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她没有生育二孩,还远没到考虑生育三孩的阶段。“我身边认识的一些职业女性,有的在生完二孩或三孩之后就离开了职场,在长辈并不能很好地帮忙分担照顾小孩责任的情况下,职业女性几乎很难兼顾工作和照顾两到三个小孩,这是考虑是否生二孩或三孩最大的顾虑。” 《实施方案》也指出,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以来,经济负担、婴幼儿照护和女性职业发展等经济社会因素,已成为影响生育的重要因素,而当前托育服务仍处于起步阶段,既面临需求不断扩大、投资快速增长的发展机遇,也面临设施缺口大、运营成本高、人才供给不足等挑战。 换句话来说,生育孩子导致经济负担增加,父母尤其是母亲的职业发展受到影响,这就要求社会托育服务跟上发展的需求。 董登新表示,“不愿生”的背后,一方面是生养成本太高,另一方面是生养的环节缺少社会公共服务的配套。这是“欠账”,需要及时弥补,所以现在从中央到地方都非常重视对托育服务的建设。 从生育意愿的调查也可以看出,其实很多有经济实力的父母可以负担起生育孩子的费用,但是由于职业和生活压力大,他们中很多人反而不愿意生育三孩,这就需要社会服务机构的进一步介入,尤其是托育机构的介入。 根据《实施方案》,在托育上的建设任务是,新建或利用现有机构设施、空置场地等改扩建,建设一批公办托育服务机构,支持承担指导功能的示范性、综合性托育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其次,扩大普惠性托育服务供给,支持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服务机构,支持公办机构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探索发展家庭育儿共享平台、家庭托育点等托育服务新模式新业态。 引进金融机构降低企业成本 而建设托育服务体系,从而提升生育意愿,进而提升总和生育率,与改善我国老龄化的局面息息相关。 根据《实施方案》,人口老龄化是今后较长一段时期我国的基本国情,“十四五”时期我国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的需求更为迫切。主要表现为,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2020年底,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达2.6亿,今后5年60岁及以上老年人将以每年约1000万人的速度增长,高龄和失能失智老人数量不断增多。 在养老服务体系上的建设任务是,首先建设连锁化、标准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提供失能照护以及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行等服务。其次,新建或改扩建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提升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护理能力和消防安全能力,强化对失能失智特困老年人的兜底保障。最后是扩大普惠性养老服务供给,支持培训疗养机构改革转型发展养老,支持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 目前来看,在“十四五”时期,普惠性养老和托育机构将进一步发展。 为了更好的发展普惠养老与托育,《实施方案》提出要创新机制,对于非基本公共服务,提出发展目标,加大对社会力量的支持,谋划一批普惠养老和普惠托育服务项目,明确项目的类型、规模、融资方式、服务人群及计划开工时间等内容,扩大有效供给。 董登新指出,目前我国养老和托育建设都有“欠账”,但相对来说,托育的建设会更滞后一些,但现在已经到了必须解决的关口,因为如果无法解决,全面三孩的政策效果会受影响。 上述职场妈妈指出,如果托育机构比较完善,包括离家比较近,收费合理,小孩安全有足够的保障,不影响产假之后回到职场,可能会增加她生育二孩或三孩的意愿。 为此,《实施方案》提出了相关的补助政策。具体来看,公办养老服务机构能力提升项目和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原则上按照东、中、西部地区(含享受中、西部政策地区)分别不超过床均建设投资或平均总投资的30%、60%和 80%的比例进行补助。 此外,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采用定额补助的方式,按每张养老床位2万元的标准支持居家社区型和医养结合型机构建设,1万元的标准支持旅居型机构建设。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建设项目,采用定额补助的方式,按每个新增托位1万元的标准给予支持。 “目前来看,针对托育的财政补贴,是模仿了对养老机构的财政补贴来做的。”董登新指出。 他表示,要更好建设托育机构,一方面要大量开设公办托育机构,另一方面为了提高公办机构的运行效率,可以采取公办民营的方式。这既可以节约财政资金,也可以提升运营效率,使更多民间资本可以更快介入到托育的建设工程上来。 同时,为了解决“钱从哪里来”的问题,《实施方案》提出,引进金融机构降低企业成本。引导金融机构对普惠养老、普惠托育企业和机构提供金融支持,鼓励银行、保险、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参与合作,充分发挥“投贷债租证”协同作用,对普惠养老、普惠托育专项行动提供多样化金融服务,降低企业和机构建设运营成本。引导战略合作机构积极对接项目,并针对性开展金融产品创新。 这意味着,养老产业和托育产业迎来的新的发展契机。但是,此前在养老机构的建设上有一个矛盾,就是很多城市的民营养老机构床位闲置。 “我们上个月考察了3个省,共10个城市的养老服务产业,发现不少民营养老院的床位利用率只有30%到40%,这里面和民营养老机构的补贴不到位,很难真的普惠全覆盖有关。这个情况我们在发展托育机构上需要借鉴,要一开始就真的推广普惠性供给。”董登新说。
2021-07-02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为进一步深化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6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司赴吉林省长春市调研家政服务业有关情况,实地调研了长春市南关区南岭街道百屹社区、吉林省私家定制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和吉林农业大学家政学院等地,并组织召开了《深化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三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座谈会。 座谈会上,吉林省有关同志致辞并介绍了深化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经验做法,社会司有关同志介绍了文件起草情况和主要内容,有关省份、领跑城市、领跑企业、领跑社区及领跑学校围绕文件内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国家发展改革委城市和小城镇中心负责同志介绍了全国家政博览会有关情况。 社会司负责同志总结时表示,“领跑者”城市是我国家政服务业发展的领头雁,对于落实“家政36条”具有重要作用,对于改革创新具有重要作用,对于系统推进、协同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此次座谈会与会同志畅所欲言,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建议。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认真研究、积极吸收,坚持问题导向出硬招、出实招,细化实施方案,强化部门协同,同心协力将家政服务业“领跑者”行动开展好,将家政服务业这一“朝阳产业”打造成提升人民生活品质的“福产业”。
2021-07-02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商务部印发《商务部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统筹推动商务资源下沉基层,支持脱贫地区搞活流通、扩大开放、发展生产、增加就业。其中,在支持就业拓展方面,《实施方案》提出,要实施“家政兴农”行动。 事实上,通过家政服务业扶贫兴农,并不是新鲜事。早在2017年9月,商务部就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全国妇联印发了《关于开展“百城万村”家政扶贫试点的通知》,结合家政服务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容量大的优势,组织家政服务需求大的10个中心城市的28个家政企业,与家政服务资源丰富的7个省的38个贫困县开展家政扶贫试点工作,探索家政扶贫的有效途径。数据显示,2018年,通过家政扶贫带动就业超过10万人,人均年收入约4.5万元。 如今,随着三孩生育政策的落地实施,家政服务业再迎风口。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一级调研员、研究员佘宇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当下城市地区双职工家庭的托育服务需求非常迫切,或将带动家政服务行业发展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艾媒咨询此前发布的《2021年中国家政服务行业发展剖析及行业投资机遇分析报告》显示,我国家政服务市场规模已从2015年的2776亿元上升至2020年的8782亿元,增长近3倍,并将延续增长趋势,预计到2021年将增至10149亿元。随着产业规模持续扩大,中国家政行业相关企业数量持续增长,截至2021年4月,企业数量超过200万家,从业人员超过3000万人。中国家政服务行业市场规模正不断扩大。 “由于家政服务主要从业者是进城务工人员,因此,家政行业在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不过,随着社会对家政服务需求越来越多元化,家政服务不再是只要有力气就会干的活儿。”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表示,随着一系列新模式、新技术的涌现,家政行业正在加快转型升级,其职业化、专业化、标准化的发展,将对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出更高要求,这也给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带来更多竞争压力。 在此背景下,如何通过家政兴农?《实施方案》提出,一方面,要深入融合家政扶贫供需对接平台和家政信用信息平台,组织家政企业与脱贫地区加强供需对接,建设家政劳务区域品牌,建立长期合作机制。另一方面,要推动相关部门加大家政劳务输出基地建设支持力度,利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康养培训计划、实训基地建设政策支持家政劳务输出基地建设。 受访专家表示,一方面,以建立长期合作机制来保障供需,将有效应对供需双方存在的信息不对称情况,带动就业;另一方面,以各类培训行动来提升从业者的职业技能,将进一步提高农村劳动力在家政行业中的竞争力,助其增收,以此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2021-07-01来源:中国经济时报